Fw: 敢問蔡英文的伴侶權,期待不只藍綠的彩虹政見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爆肝常客養肝中)時間14年前 (2011/11/03 21:39), 編輯推噓-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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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EifX6E_ ] 作者: Entreakt (爆肝常客養肝中) 看板: lesbian 標題: [轉]敢問蔡英文的伴侶權,期待不只藍綠的彩虹政 時間: Thu Nov 3 21:33:52 2011 [轉貼] 文章分享:敢問蔡英文的伴侶權,期待不只藍綠的彩虹政見 許秀雯 2011/10/28 (作者為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 日前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喊出民進黨將要立法保障無分性別、性傾向的伴侶權。 此伴侶權是否包含同志婚姻合法化?蔡說:「這個還不到那裡。」 25年前,祁家威偕男友去台北地院聲請公證結婚被拒,迄今台灣同志與異性非婚伴侶的 成家權益無任何進展。面臨大選,蔡英文所提伴侶權主張,如果是一個真誠的政治承諾 ,那麼此對台灣的同志與異性非婚伴侶而言,某程度是一個好消息,或說是一種試圖匡 正不義的相對進步。 這是「相對進步」,因為對比於執政的國民黨,因應兩公約的實施所撰擬的國家人權報 告,其中有關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二十三條組織家庭權利,該報告對於台灣同性或異 性非婚伴侶的人權保障漏洞並無任何實質反省,僅不痛不癢謂「對於上開伴侶關係權益 應如何保障,有研究評估之價值,法務部刻正針對此等伴侶制度議題進行研議。」對照 十年前法務部研擬完成的「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後更名為「人權法草案」),已明 文擬定「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今日的國家人權報告竟以「有研究 評估的價值」、待「研議」之說來回應民間多元家庭的立法需求。作為擁有龐大行政資 源與立法優勢位置的執政者,國民黨在此議題上的表現不但沒有帶領台灣前進,反而還 倒退,也因為國民黨的這種倒退,讓此刻民進黨的「支持伴侶權立法」說,取得了相對 進步性。 這只是「相對進步」,還因為對比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同步推動伴侶制 度、多人家屬制度及同性婚姻的修法主張,蔡陣營仍未能對婚姻平權議題(同性婚姻合 法化)採取明確的反歧視立場,因而我們認為還有努力的空間。 事實上,蔡英文並未清楚說明其主張的伴侶權究竟具體內容為何,然而伴侶盟歷時兩年研 議了十幾個國家有關伴侶制度及同性婚姻的立法經驗,已於今年九月公布了台灣史上第一 部民間自主起草的「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此草案清楚標誌了「伴 侶制度」不同於現行婚姻體制的重要創新: 一、不限性別、性傾向、亦不以性關係作為締結伴侶的基礎 二、鼓勵好聚好散的親密關係,允許單方不附法定理由終止伴侶契約,但不影響對子女所 負扶養義務 三、正面肯定家務勞動價值,明文規範家務勞動利益返還請求權 四、在財產及繼承權等事項,允許伴侶自行協議切合所需的條款 伴侶盟版的伴侶制並允許同志伴侶共同收養子女或收養他方子女,落實同志平等成家權利。 換言之,伴侶盟所提的伴侶制度,不是婚姻的複製品,更不是婚姻的次級品,而是讓婚姻 與伴侶成為兩個內涵不同但平等的成家選項,讓人民可以無分性別、性傾向選擇合適自己 的方式成家。有了這個身分法上的基礎之後,伴侶盟主張應進一步修改所有相關法令,包 括財稅、醫療、勞動及社會福利等等,讓無分性別、性傾向的婚姻配偶與登記伴侶均享有 平等保障。 所以,我們要問蔡英文,除了支持伴侶權立法的「方向」之外,妳說的伴侶權到底實質內 涵為何?妳是否同意,婚姻平權(允許同性結婚)對於消除性傾向歧視、尊重多元性別具 有正面效用? 順問馬英九總統參選人,除了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公政公約國家人權報告裏無任何時程表 的「研議」之說,對此議題,你的具體政見究竟為何? ----------------------------我是彩虹分隔線------------------------------- 原文及其他相關消息論述 請參考伴侶盟部落格 http://tapcpr.wordpress.com/ -- There is melancholy in the wind and sorrow in the grass. / Charles Kural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42.20 ※ 編輯: Entreakt 來自: 111.243.42.20 (11/03 21:38) ※ Entreakt:轉錄至看板 gay 11/03 21:3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ntreakt (111.243.42.20), 時間: 11/03/2011 21:39:51

11/03 22:21, , 1F
扯到政治的就算了吧
11/03 22:21, 1F

11/04 00:31, , 2F
我會想知道政治人物的立場耶 因為會想讓另一半成為
11/04 00:31, 2F

11/04 00:32, , 3F
保險受益人,也會想要跟他一起合併申報稅務
11/04 00:32, 3F

11/04 00:33, , 4F
讓那些蠢笨的政治人物不要多拿了我們賺的血汗錢
11/04 00:33, 4F

11/04 00:35, , 5F
如果我錢多一點 也願意連署讓阿哲去凍選一下(誤)
11/04 00:35, 5F

11/04 10:48, , 6F
1樓的朋友.閣下"算了的"範圍還挺寬的吶~如果是純粹的"政
11/04 10:48, 6F

11/04 10:49, , 7F
黑"文或政治動員文.那被噓也是剛剛好而已.重點是這篇是明
11/04 10:49, 7F

11/04 10:51, , 8F
明白白的"政策質疑"文.還是說連不涉及政治意識形態的政策
11/04 10:51, 8F

11/04 10:53, , 9F
討論也同樣踩到閣下的"扯到政治"地雷區?是否似乎有些過於
11/04 10:53, 9F

11/04 10:54, , 10F
敏感?抑或是閣下"政治"v."政策"熊熊分不清? = =a
11/04 10:54, 10F

11/06 16:34, , 11F
敢問樓上是"BI版"跟"政治版"(還政策什麼鬼的)傻傻分不清楚
11/06 16:34, 11F

11/06 16:38, , 12F
你要護航是你的事,我要噓選舉炒作文也是我的自由
11/06 16:38, 12F

11/06 16:44, , 13F
要鑽文字遊戲不然先把版規看仔細,有其他意見私信歡迎
11/06 16:44, 13F
文章代碼(AID): #1EifcfGO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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