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告] 關於推文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 (殊殊)時間17年前 (2008/12/01 22:55), 編輯推噓1(1027)
留言2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接到板友反映,   有文章作者直接修去自己文章中他人推文的情形,   而且好像發生了不少次。   本來嘛,推噓文都只是一種意見表達的方式,   若您因為他人在您文章中的推文感到被冒犯,   建議您以記錄對方推文內容、並向板主申訴的方式來表達,   遠比直接刪除對方意見來得禮貌且有效哦。:)   若您的推文被原作者刪除,但未經您的同意,   請記得記下文章代碼(或作者及篇名),   (若能記錄您原本的推文內容更好)   再向板主申訴。   謝謝大家。 --       我很複雜,卻也很清澈;       我的心思很深沉,但我的愛慾卻已純淨,       這也是我最美的,叫我與眾不同,在人群中閃閃發光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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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去為何不可?有的人推文完全不尊重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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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推文是合理的,但刪除推文我不以為有什麼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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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是強行把意見附加在原作者文章下,跟回文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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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應該有刪除黏在自己文章底下之推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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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在對方不尊重自己的情況之下,非要以「不尊重對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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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的方式互動。 此外,在已表作者及推文者身份(ID)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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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下,推文附於同篇文章並不造成他人對意見作者為誰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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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附於自己文章下」的「他人」意見,是否就擁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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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利呢?我深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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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行,並不是主張以眼還眼。更何況我並不認為刪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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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尊重對方。 推文一旦附加在文章底下,無論轉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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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甚至刪除文章都是緊緊跟隨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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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盡可以使用回文的方式表達意見,刪除推文並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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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表達意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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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作者沒有被賦予權力刪除他人推文,試問是否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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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推文,原作者就不能刪除這篇文章?(因為會刪到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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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憑這點我認為就足以表示原作者有權刪除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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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需要先確認的是,若回文與推噓文皆是意見表達,試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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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標題下的各式意見,若文章作者有權直接刪除他人推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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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是否便等同於「若不希望推文被刪除,就『只能』以重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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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回文表達意見」?這不啻是更嚴重的排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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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其他合法且合理情形下反映自己所不喜的推文內容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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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刪除在程序上及禮貌上都實在是相當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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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在同標題意見中,文章作者需要刪除自己文章意見而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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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將推噓文一併刪除便是不得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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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應該把表意自由和程序再討論清楚一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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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想法有點奇怪不過滿足大家需求,能不能推噓文跟剪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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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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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C_hFJ9 (bi-sexual)
文章代碼(AID): #19C_hFJ9 (bi-sex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