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能接受兩公約禁止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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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9推 5噓 20→)留言3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xf0ld (coldrain)時間10年前 (2016/04/11 13:33),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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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妳的原文:. 再來,我們也會走向衛福部,力求衛福部將精神病患的治療及評估權回歸到精神科醫生的專業上,讓醫生們可以根據嚴謹的制度,在對病人進行完審慎的評估後,有提供專業「強制治療」及「預防性治療」的權利,而不是讓危險的暴力型或病態型罪犯反覆在外傷人傷己,不僅造成他人的恐懼、更污名化所有精神障礙的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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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1推 6噓 13→)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croXD (XD)時間10年前 (2016/04/11 03:5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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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質疑台灣廢死了嗎?. 特別說明. (這兩年最高法院沒有再判被告死刑且被告不得再上訴已實質凍結死刑,去年執行的死刑犯 都是2013年前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 2015年都沒判死刑 最高院發回更審成「拖字訣」.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29/671841
(還有37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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