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台大攝影社事件,店家公審心態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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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店家上網抱怨兼爆料 不算是好做法. 比較好的做法是乾脆點直接報警告詐欺. 理由也很簡單. 假設你去一家快炒店點了十盤菜. 菜上來了 你一口都不吃. 直接走出去不付錢. 這構成吃霸王餐的詐欺罪嗎??. 我想是構成的. 不論你吃不吃 點完餐 餐廳煮好放桌上後. 餐廳的服務已經完成. 不論你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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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連絡店家這當然是學生的問題,. 不然是餐廳的問題嗎?. 餐聽的責任是負責提供餐飲給學生,. 不是提供優良的電信服務,. 學生可以認真考慮客訴電信公司,. 再者時間沒有掌握好,然後取消餐廳,. 這責任還是在學生阿... 另外就是,. 遲到和不到這兩件事的影響也不盡相同,. 放在一起討論這樣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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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溫馨感性路線了嗎? 來看看妳後續的解釋. 人家攝影社馬上就要回台北了 花東的店家是要選擇 爆料 吞下去 還是大動作提告. 不履行契約?. 依契約拿回雙方約定好的金額 天公地道. 說店家夠凶狠 不值得鼓勵 店家要你依約履行 就反過來怪店家不厚道?. 那什麼行為才值得鼓勵 台大攝影社的態度?. 網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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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覺得你說的也很對,我po文之後才慢慢知道店家以前發生過【Albee開酸事件】,也才開始理解【店家女兒也算是年輕人,雙方難免走情緒處理】。我當時懷疑的就如同我文章指出的「店家怎麼會警覺到第一時間想到po爆料,而且拿這點作為換回損失的籌碼」,而且我覺得即使這招有效、夠兇狠、出了一口大氣,但也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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