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汐止殺妻爆頭 死者妹淚控:法律漏洞害人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首先要說,光看本篇內文,. 就能知道這位記者是個大外行. 對行政機關,用「申請」沒錯;但對法院,要用「聲請」. 這不只是簡單錯字而已,對於法文用字的敏感度,. 是對於法律有基本常識的人都應該要有的。. 如果連這個都可以搞錯,. 那就更無法期待此位記者在作成報導的時候,. 能好好地將羈押和徒刑、判決和
(還有1544個字)
內容預覽:
保護令這種東西呢~很多人都誤解它的作用. 它不是物防+10鐵盾或魔防+5披巾~. 它的作用是讓警察知道這個人已經有暴力前科~. 一旦他再靠近被害人,!!理論上!!警察可以直接把他抓走. 法官也可以直接依此判刑(就跟你說不准去找人家了你還去!!皮在癢~). 不像一般的傷害告訴還需要被害人去驗傷幹嘛的.
(還有24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