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真的有必要降低公民投票權的年齡嗎?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黑人天生是劣等於白人的人種,他們判斷力不足,不應該讓他們投票. 女人就應該專注在家庭,她們判斷力不足,不應該給他們投票. 窮人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判斷力不足,不應該給他們投票. 我還想說我書唸得很好所以沒台清交成畢業的都是判斷力不足不該投票咧. 笑死 過了兩百年結果這樣自以為理所當然剝奪他人權利的歧視
(還有121個字)
內容預覽:
基本上年齡根本不是問題. 雖然說我媽七年級的. 她那個邏輯有時候我也看不太懂. 不過應該影響還是比較微小. 我個人建議應該要用智商或是學歷去限制. 有些事情根本不能讓平凡的公民去決定好嗎. 雖然很難聽 但是有些專業議題根本不能讓一般人決定. 有些沒什麼責任感的政客會把這些議題丟到公投. 我建議你去研
(還有381個字)
內容預覽:
的確18歲可能判斷力比70歲好啊,我很同意啊,. 甚至法定成年年齡下修為16歲也沒關係。. 問題就是在於,原本20歲才能投票,下修成18歲,. 很急迫嗎?. 很重要嗎?. 不做會怎樣?不修會怎樣?. 這個國家,最重要的事情是下修投票年齡嗎?. --. 當然你可以說,重要的事情也要做,反正都一起做。.
(還有13個字)
內容預覽:
問題是什麼叫做有判斷力?. 如果說要以有沒有出社會作為標準,. 那幾乎人人都念到碩士的現代社會,. 應該要把投票年齡上修到24歲。. 20歲以上的這群人,. 一下搞出817,一下又搞出93萬罷韓,. 我看不出來判斷力有好到哪裡去啊,. 為什麼817可以投票,18歲、19歲就不能投?. 與其限制他們投
(還有4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