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外配淪商品 呂秋遠:是因社會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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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3→)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qoiwe1994 (pqoiwe1994)時間10年前 (2016/09/19 16:5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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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只要兩個人的經濟情況不同 所有婚姻都含有買賣成分. 一旦簽下婚約 法律就保障了金錢的交換. 就算不是共同財產制 活在同個屋簷下 總會有一方出比較多錢. 這沒什麼不好 婚姻本是各取所需. 例如家庭主婦跟配偶拿零用錢 可以看作用勞務換取金錢 顯然是一筆交易. 所以若要禁止「婚姻買賣」 必須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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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user1777 (YY)時間10年前 (2016/09/19 14:35),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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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如何才算婚姻市場中. 搶手人選. 說穿了條件不就是. 女生,白富美,男生高富帥. 錢跟社會地位=所謂的上進心. 高跟帥=身體健康正常?.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21/3552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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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20→)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user1777 (YY)時間10年前 (2016/09/19 13:19),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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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該禁止. 因為這種問題且潛在的社會成本. 目前加諸在外配身上(當然誰也不願意). 但是,政府沒有配套措施. 會不會讓這些社會底層的男性. 衍生出其他社會問題. 除非像當年蔣經國讓退伍軍人建路、造橋?. 每個地方,每個國家,有人口社會結構的地方. 都有底層. 政府應該是輔導紓解底層壓力. 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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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2推 1噓 3→)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bo40453 (祐!)時間10年前 (2016/09/19 11:5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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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其實感觸蠻複雜的。. 今天就稍微談談在移民署基層的相關經驗吧。以下都是我個人感受,不喜歡還請多多見諒。. 我待過的移民署單位平常主要是處理外勞逃跑外國人士失蹤,還有外配協尋。. 有時候報備外配失蹤的案子多到我自己都戲稱這裡不是移民署是找老婆署。. 老婆電話打不通、不聯絡、跑到不知道哪裡、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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