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同性伴侶法對比改民法對社會的衝擊Q&A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既然要修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我們中國人的的法. 難道不問問大陸那邊同胞們的意見嗎?. 大家不都是一家人嗎?. 有先知會過共產黨嗎?大家都知道黨最大. 台灣和大陸能吃的飽穿得暖活的平安. 都是黨的幫忙. 如果沒有領導人的支持. 那麼這法自然不受人認同. 在吵這個之前先看看
(還有26個字)
內容預覽:
Joslin v. New Zealand 陳年舊案 (2002) 已經有人解釋過了,以下引用自許秀雯律師:. 世界人權宣言是 1946 年左右起草,1948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其後兩公約內容乃依據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進一步寫就,一個有意義的參照是,美國金賽博士的性學報告(KinseyReports)
(還有2099個字)
內容預覽:
同性伴侶法對比改民法對社會的衝擊Q&A. 1.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不需社會共識. A:就國際法來看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在這些國際人權公約中,婚姻僅是男女之間的結合。有人曾經對此提出訴訟,挑戰國家不容同性婚姻的法律有否違反人權公約中婚姻的權利,在Joslin v. New Zealand這案例中,[
(還有1339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