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劈腿女告「小王」性侵 簡訊「老公」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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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6→)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ding7 (sading7)時間10年前 (2016/09/04 22:42),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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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性交完之後,感到後悔或者被男友抓包想脫罪因而告人的案例. 就表示很有多女生沒有準備好要承擔隨意性交的代價. 說好的情慾自主哩?. 情慾自主難道不意味著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嗎?. 但那些女生卻用告人的方式,把自己該承擔的責任推給無辜的男方. 甚至還有些版友. 認為女生當下同意,事後反悔告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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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24推 1噓 10→)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an06 (chuan)時間10年前 (2016/09/04 14: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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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徐姓男子去年7、8月間,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女網友,兩人在網路聊天4個月後見面,出遊後徐男將女網友帶回桃園市新屋區住處並發生性行為,事後徐男卻被女網友控告涉嫌性侵,徐男喊冤提出簡訊證明兩人是你情我願,當天有2次上床紀錄,女網友傳簡稱他「親愛的大肥豬」、「你能當我未來老公
(還有55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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