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請釋示板規之檢舉須知部分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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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owAmy (小雪)時間10年前 (2016/08/04 2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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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請儘量依照格式檢舉或申訴. 基本上只要資訊完備 板主一般來說皆會予以通融. 除非是過於誇張檢舉案. ex1.只有言論 沒有代碼. ex2.只有代碼 沒有違規推文ID. 對於格式的要求 其實並沒有非常嚴格. 但請大家資訊一定要完備 感激不盡.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時間10年前 (2016/08/04 2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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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之檢舉須知. 來信檢舉需在三十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但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相關證據,檢舉時以. 私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 如有特殊狀況亦可通融(由板主視情況認定). 請問所謂可通融之「特殊狀況」為何?. 由板主視情況認定,是由單一板主即可認定?或需取得多數板主共識?.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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