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是不是破綻很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ˇ=我今天看到的癒合程s)時間1年前 (), 1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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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政府有行政立法的自由 撇除殺人這種十惡不赦的行為 其他的部分經典的像是穿著或裸體 到底有沒有侵犯他人的什麼自由 或是到了像當初檳榔西施那樣 或男生穿熱褲就要抓走 需要到定罪的程度 有人能給無懈可擊的說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76.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3898431.A.EC3.html

09/23 10:08, 1年前 , 1F
裸體那邊是妨害公序良俗吧?
09/23 10:08, 1F
所以真的有到要要立法禁止的程度嗎 真的要玩到窺視他人日光浴把別人抓走的程度嗎 ※ 編輯: sdamel (223.139.176.167 臺灣), 09/23/2022 10:12:07
文章代碼(AID): #1ZBHC_x3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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