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剛剛差點被計程車碾過腳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monicaliu0416)時間9年前 (2017/01/06 20:27), 9年前編輯推噓11(14315)
留言32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好像應該歸類在心情,不過有問題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遇到這件事的是我朋友,地點在台北 剛剛一起吃完晚餐走回家,我家先到於是我就上樓了,她自己走回去,過一陣子打電話給 我說她剛剛過馬路,一輛有載客的計程車闖紅燈碾過她鞋子的前端 她已經走到斑馬線的一半了,計程車硬要闖紅燈也不禮讓行人,於是右前輪就壓住她的鞋 子,她拉不出腳,司機也不願意倒退,還一直瞪她,她不停往下指著腳司機才終於願意倒 退,期間車上的乘客就一臉抱歉的看著她而已 慶幸的是腳沒有受傷(她表示:還好腳趾短) 只是新買的鞋子變的超髒(這是小事沒差) 我聽了很生氣 司機違規在先還瞪人是怎麼樣? 不就還好我朋友沒有受傷 現在的問題是,她有記下車號但沒注意車隊或車行 我剛剛查了交通大隊的乘客申訴方法,要填表或報案 不過她沒有真的受傷,也不是乘客,所以我不知道申訴會不會成立 請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經驗?我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呢? 難道只能把計程車隊電話一家一家打過? 對了,我朋友不是台灣人(母語還是有中文),所以我幫她或陪她處理應該比較好 求女孩版大家的意見(還是有哪個版我可以去的也請告訴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5.139.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3705623.A.A4B.html

01/06 20:30, , 1F
意外嗎 遇到會禮讓的計程車司機 真的覺得人根本佛心來的
01/06 20:30, 1F
難道就這樣默默吞下嗎?我朋友真的嚴重嚇到,我覺得好丟臉,台灣最美風景之一 ※ 編輯: monicaliu416 (180.205.139.28), 01/06/2017 20:32:51

01/06 20:31, , 2F
台男都會讓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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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0:38, , 3F
直接報警不是最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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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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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0:43, , 5F
計程車司機一堆垃圾啊 還怪UBER搶生意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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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0:44, , 6F
說真的,除非去驗傷不然也沒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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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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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真的垃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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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0:55, , 8F
報警啊,檢舉他闖紅燈,告他毀損鞋子,再狠一點告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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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有監視器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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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跟朋友討論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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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應該痛痛的囉,有車號那就肇事逃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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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索討壓驚費和鞋子的錢 不然就告他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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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循嗎?

01/06 21:21, , 12F
台灣的計程車真的有很多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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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曾經真的被輾過腳== 但意外的沒有很痛 但司機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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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下來直接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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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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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駕駛一堆賤畜,幹都在跟行人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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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綠燈應該要設三段,限制那些素質低落的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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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2:12, , 17F
違反規則就抓去關,幹落後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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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駕駛素質ㄧ樣差,叫你朋友記車號告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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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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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平常覺得大家賺錢辛苦,開快沒關係安全就好,今天遇到這種事真的是... ※ 編輯: monicaliu416 (180.205.139.28), 01/06/2017 2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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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媽媽2000cc扭過去腳掌過,以為會骨折或很嚴重,但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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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就好了,也沒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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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2:32, , 22F
不會只有今天,去測試過十次馬路看幾次車ㄧ直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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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搶道彎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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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00:18, , 24F
計程車司機不都搶快、擠機車道的嗎
01/07 00:18, 24F

01/07 02:10, , 25F
噓說要告殺人未遂和毀損的 法律常識也太糟糕
01/07 02:10, 25F

01/07 02:19, , 26F
樓上那能告什麼呢?
01/07 02:19, 26F

01/07 05:38, , 27F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汽車駕駛人,
01/07 05:38, 27F

01/07 05:38, , 28F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
01/07 05:38, 28F

01/07 05:38, , 29F
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該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
01/07 05:38, 29F

01/07 05:38, , 30F
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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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05:39, , 31F
可以去警局吧,那個駕駛真的太誇張了
01/07 05:39, 31F

01/07 11:14, , 32F
直接報警,如果有拍照蒐證更好
01/07 11:14, 32F
感謝各樓的意見,陪朋友報案調監視器後雖然沒有拍到事情經過但查到車子了,資料沒有 電話,只有地址,寄掛號信要等十天,朋友還要回國過年,而且畢竟沒有真的受傷,思考 之後還是不追究了,受理的警察態度很好不嫌麻煩的再三確定我朋友有沒有受傷或需不需 要賠償,提醒大家遇到這情形可以直接報案,這已構成車禍案件了。 ※ 編輯: monicaliu416 (180.205.139.28), 01/07/2017 14:34:41 ※ 編輯: monicaliu416 (180.205.139.28), 01/07/2017 19:44:46
文章代碼(AID): #1ORuqNfB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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