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系主任買春變出軌 妻提告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時間10年前 (2016/09/08 11:52), 編輯推噓8(805)
留言1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新聞標題: 系主任買春變出軌 妻提告 妓舉證「做愛營養費」駁通姦 獲判無罪 新聞內容: 2016年09月08日 郭純德面對嫖妓風波表示「知恥近乎勇」,會勇於面對。林泊志攝 【張芸甄、林泊志╱宜蘭報導】國立宜蘭大學園藝系主任、宜蘭縣府農業處前處長郭純德 ,驚爆到私娼寮尋花問柳,與性工作者買春後糾纏達四年,去年九月郭妻獲知丈夫偷吃, 憤而對女方提告妨害家庭,郭男證稱與女方發生九次性行為,因女方欠他百萬元債務,才 以做愛營養費、出遊作伴費和墮胎費「陪睡抵債」,並非男女朋友,法官則以無法佐證兩 人通姦,判決女方無罪。 郭純德(五十八歲)與國小任教妻子育有兩子,一九九八年郭到宜蘭大學園藝系任教,二 ○○七年七月間,他到宜蘭巿幸福路妓女戶買春,與林姓性工作者發生關係後持續交往, 隔月郭男還協助林女脫離妓女戶,後又重操舊業,兩人卻以男女朋友互稱,四年多來多次 相約旅館、溫泉湯屋等地做愛,連二○一○年三月郭男接任宜蘭縣農業處長時仍有來往 。 郭純德到宜蘭巿幸福路買春認識林女。張芸甄攝 上床9次男付百萬 去年九月,林女丈夫曾男,找到郭妻出示郭男和他太太的簡訊:「不是怨偶不相聚」、「 桂花巷」、「親人都是仇人」等語,抱怨郭騷擾他太太,郭妻氣得返家質問,郭才坦承與 林女通姦,還製作表格,聲稱與林女發生九次性行為,郭妻憤而對林女提告妨害家庭。 郭男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他到妓女戶找林女都有給錢,雙方是性交易,林女脫離妓女戶 又回去工作曾向他借錢,雙方是債務關係,並非小三,郭男向法官出示雙方簡訊:「謝謝 你一百多萬債務,還了一大部分,還有二十多萬吧,包括做愛營養費、出遊作伴費、三次 墮胎費。」 曾男庭訊也說,三年前他帶妻子在小吃店巧遇郭男,郭嗆:「她(指林女)被我幹過二百 多次」、「她就在前面當妓女」等。 陪睡抵債證是恩客 林女也出示傳給郭的簡訊:「還錢還要陪睡抵利息。」林女友人也證稱,郭是林的恩客。 法官調查發現郭、林曾因債務問題鬧上法院,認為「陪睡抵利息」說法有根據,認定兩人 是金錢交易並非男女朋友,無法論以通姦犯行,因此判林女無罪。 人師稱知恥近乎勇 《蘋果》至宜蘭大學向郭純德查證,他臉色大變說:「都已經結束了!」「你去找我老婆 ,不用找我!」最後才表示:「知恥近乎勇」,會勇於面對。宜蘭大學主秘吳中峻說,尊 重教師的私領域,若影響校譽將介入調查,目前不會對郭處分。 律師林國漳表示,已婚者若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均構成通姦罪,即便對象是娼妓 仍會成立,「只是配偶告娼妓很罕見」。 郭純德小檔案 ●年齡:58歲 ●家庭:已婚,妻子於國小擔任教師,育有2子 ●學歷:台大園藝系博士 ●現職:國立宜蘭大學園藝系系主任 ●經歷: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長 ˙財團法人蘭陽農業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國立宜蘭大學農業推廣委員會兼任農推教授 資料來源:國立宜蘭大學 新聞連結: http://goo.gl/xxmZFt 心得: 其實我看完這新聞時 第一個想法就是 這給外遇的男女提供一條游走通姦罪邊緣的方法 是否只要是有對價性交易關係 就能免除通姦罪? 如果妳教授有嫖妓或外遇 或因此影響妳對她在學術上的尊敬嗎? 會因此避免跟他獨處討論 或因此對他提高警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9.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3306765.A.C53.html

09/08 11:56, , 1F
這問題是把"外遇/買春"跟"性侵潛在犯"作連結?
09/08 11:56, 1F

09/08 12:03, , 2F
140.111
09/08 12:03, 2F

09/08 12:03, , 3F
好快用完一天3po QQ
09/08 12:03, 3F

09/08 12:07, , 4F
不是 是要把買春出軌跟男性做連結
09/08 12:07, 4F

09/08 12:17, , 5F
做愛營養費是甚麼啦 XD
09/08 12:17, 5F

09/08 12:22, , 6F
驚,老師.....
09/08 12:22, 6F

09/08 12:24, , 7F
做愛需要補充營養
09/08 12:24, 7F

09/08 13:16, , 8F
1f真是一語中的
09/08 13:16, 8F

09/08 13:33, , 9F
超帥的
09/08 13:33, 9F

09/08 13:34, , 10F

09/08 18:03, , 11F
唉,line群組召妓,系主任跟性工作者長期來往,都得到好處
09/08 18:03, 11F

09/08 18:03, , 12F
,但是原本屬於女性討論的地方卻被廢男佔領,要求要性別平
09/08 18:03, 12F

09/08 18:03, , 13F
等,唉,好平等阿。
09/08 18:03, 13F
文章代碼(AID): #1NqE2DnJ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NqE2DnJ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