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規討論 關於水桶之帳號與其分身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聖光外溢)時間14年前 (2011/07/24 19:25), 編輯推噓5(5081)
留言86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今日的水桶公告與其相關回應文章,我才發現原來板規裡不限定   被桶之帳號其主,不能用任何分身再行發表同一主題之事。   因為這樣會顯得很不公平(?)   那可以來討論與建議一下否?   先就這次的例子來看,或許我覺得被桶之苦主與板主間有誤會,   造成判決上仍有岐意,公告文多餘教條部分也造成更深的誤解。   以上板主已在公告文裡承諾且進行修正。   對於後續苦主再進行發表一事,雖然並沒有所謂煙硝迷漫的味道...   但不難去假設未來類似事件發生,會造成板上的混亂與其他板友閱覽權益受損。   已有進行審判板主機制的相關板面了,是否成效不彰到,必須要被桶之主另開分身   上來喊冤與自清?   我是否可建議板主群可將此議題列入下次板務開會?   這事關各位閱板人的權益,有人有不同意見也可否不吝惜跟大家分享與提供想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6.167

07/24 19:29, , 1F
不爽可以去申訴 不用這樣在版上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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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9:37, , 2F
不爽申訴+1 不然也可以私信,波板只是想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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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9:42, , 3F
可以接受FACEBLIND這樣的行為 但如果多數意見反對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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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板規 我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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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9:43, , 5F
不過我覺得板主能不要在公告裡 加進與懲處板規和犯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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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的個人心得/教訓用語 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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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XD 這個問題以前有討論過,不過板主似乎沒有辨法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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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有陣子公告都沒付個人心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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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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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會得內傷.....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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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可開分身,但在公告文底下申訴即可,如此能讓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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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審視以免流於板主個人專制裁決,又可保持板面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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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認為板主該維護所有遵守板規者有不被指責囂張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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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尤其是板主個人公開同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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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意見讓我想到 如果允許這樣的申訴 沒有養分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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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 無法在公告文底下申訴 算是"吃虧"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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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一起公審有好有壞(無法否認板上民意會左右審判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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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靠私信申訴也不一定都是吃虧啦...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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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一起養分身吧~ 不然被桶的時候,怎上板抗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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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靠私信囉,看你相不相信板主的公正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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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河蟹掉,你又不服,那靠板友一起公審,我認為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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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那邊光是煩八卦版的事就煩不完了~所以三個字:看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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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F大,那沒有養分身的吃虧囉,尤其板上三不五時有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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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筆戰,是不是大家都該養個三五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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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分身的人豈不連 公審 的機會都沒有? 如果每個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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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人都玩 公審 這一套,那想想版上會是什麼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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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論在哪個版都一樣,除非版主的判決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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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走該走的程序吧~這不過是個 討論版 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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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況且有心亂板的決對會好好利用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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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公告文底下申訴就好了,板面一樣乾淨。亂發文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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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覺得這會亂到什麼地步。女板一直都可以讓分身上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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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發言,也只有這次多了一篇文(還是板主歡迎他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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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鎖公告咩,法西斯板一天到晚被酸專制,也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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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總不能一方面希望自己不要被說專制,一方面又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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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個邊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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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一定要養個分身啦,不然被桶哪能在公告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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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分身的人豈不連 公審 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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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家都該養個三五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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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用 這是我朋友的帳號 之類的~"借"帳號來申訴!?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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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那你朋友的帳號要是危規了,她能不能開分身再申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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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私信申訴啊...只是多個管道,有沒有一定要你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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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了,公審也公審的壞處,板友不挺你只是讓自己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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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不要再搞板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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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卓被說專制不就是因為常常私信結果石沉大海,那些會推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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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文的板友在別處大聲批評,我寧可他公開被噓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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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指很難去防有心人利用這條一直來亂,而且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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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選個邊站啦,像法西斯一樣鎖公告,再像男板一樣桶分身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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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真的只是開一個露洞而以....到時候苦的也是管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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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不要再說自己不想「玩這套」,其實也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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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亂板的不會在意你噓多少 噓的多他更爽,他只求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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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得對...所以板主自己衡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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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可以在亂一下而以。況且我們選板主就是要信任他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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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每個不爽他判決的就可以再來一次,是要操死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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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板規就是都水桶啊,所以我覺得還好。會比每次都在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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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裡說教辛苦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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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板大這麼有問題,麻煩他們提態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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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好像也有過吧,但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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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 你要來做嗎?一事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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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這樣子啊,可以二審。妳問板主要不要當個專制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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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來換個輕鬆~不然一切都是他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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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開放公審,就以公審的結果做最後結果?那有人拉人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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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其實就是開放公審呀,但最後還是板主決定,有也過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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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因此改變判決的例子。所以我支持的是*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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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也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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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只在我認為申訴可以在公告文下以維持板面乾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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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並沒有算公審吧,公審的審者是大家,並不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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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誤會了,可能我用詞不當,但我的意見就是被判決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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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在公告文表述自己的立場,不一定要私信。其實就是維持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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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而已。造成誤會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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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這樣,不如晚個五天桶?讓他有機會說個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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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對沒有分身的人也比較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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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釣不出分身了...(誤XD) 有些真的是開分身來亂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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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0:35, , 73F
為有分身ID再犯就連同本尊ID永久水桶的板規,比較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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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公平性...要兼顧是有點困難,這個請板主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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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申訴不一定比較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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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可以公開申訴而放縱被桶分身在板上,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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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板主的判決做為前題.我認為這完全說不通.被桶就是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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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要用正當的方式.沒有什麼桶了以後再來允許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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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在弱化懲處的重度與執法實踐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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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實際上,以前有一個giva系列,不知道有沒人記得這家伙?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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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利用這點,不斷地不斷地在板上po一些看似質疑板主實則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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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心知肚明在鬧板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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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7:36, , 83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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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2:26, , 84F
問題是正不正當誰說了算?現在這個狀況,可以說是板主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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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2:27, , 85F
任自己的判決才容許的嗎?那我還是建議拉卓別再講那些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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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2:27, , 86F
話了,不如就狠狠地專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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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B04lE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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