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禁言退文公告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 (<(◥◤△◥◤)>)時間4年前 (2020/09/07 16:2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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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71 ! 9/05 x910617 □ [徵求] 小隻女孩line 聊 ●78999 ! 9/06 pcmonkey □ [徵求] 失眠語音 ●79059 ! 9/06 mooa □ [徵求] 台北line 版規三及文摘釋義 #5RgPDR78 (Wanted) ●79347 ! 9/07 gtab □ [徵求] 緣份群徵人(目前北部有唱歌團) 版規三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退回並禁言一週》 1.禁止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 2.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或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皆屬違規。 3.禁止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任何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軟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任何形式的真心話或大冒險聊天以及文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 並徵求異性的聊天,未指定對象聯誼與約會也視為違反此項。 (發文語意曖昧不清,容易誤導板眾等性暗示, 依據底下板友回應風向與板主綜合判定,其他相關規定想詳看文摘。) 4.禁止有含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提示查閱簽名檔、名片檔、他板文章或是網頁連結, 則相關內容視同原文,但字數不計算。 6.徵求協助至他板發文中有PO出代發(轉)內容,即認定違反板規 7.徵求群組揪團,內文有成員或徵求新成員外貌身材、或需照片認定外 表者(含需照片的網址、部落格等),皆違反此版規(內文網頁連結亦屬於內文)。 需要其他文件說明請詳述,否則視同徵照片,亦不得用成員在群組內找到伴侶 或強調組內男女比、新徵求成員男女比當徵求要素。 ●79196 ! 2 9/06 lu952711 □ [徵求] 版規四 修文後內文未滿二十字 ●79211 ! 9/06 lovii520 □ [徵求] 壓秒達人 版規四 內文未滿二十字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禁言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用色碼導致無法辨識者亦同。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與手機內建簽名檔 亦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禁言處分,得累計計算。 版主群發版務用文章,並不在每日三篇範圍內。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禁言處分,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禁言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禁言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79136 ! 2 9/06 nwww9542 □ [徵求] 推文 版規五 徵求文內文無徵求點 ●79383 ! 7 9/07 e141886 □ [問安] 安安安找事做好忙啊 版規五 問安文內無問安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禁言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徵求文內文無徵求點、問題文內文無徵求問題點。) 3.無標題分類之文章,依板主判定內文是否切合板旨。 4.如徵求類標題、標題內容與內文為其他作品名或內文,內文無解釋 來源,或可讓人有聯想導致違反其他版規之虞,得由版主自行認定 是否違反版規並引用版規處理。 ●78610 ! 9/04 szss8765 □ [徵求] 隨意聊天 版規七 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禁言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Line、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含手機APP聊天通話紀錄)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48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但針對特定版友有徵求需求除外。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人身攻擊或其他說明,則還是會依照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48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9.如惡意重複修改禁推文名單視為鬧版,可以依照版規9來處理。 使用者 x910617 、 pcmonkey 、 mooa 、 gtab 禁言七天併退文 使用者 lu952711 、 lovii520 、 nwww9542 、 e141886 、 szss8765 禁言七天 -- 要禁人推文不是要人家不准看 -- https://i.imgur.com/Wd8jFU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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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6:30, 4年前 , 1F
79348那篇的一好像注音啊@@
09/07 16:30, 1F

09/07 18:38, 4年前 , 2F
最後那句話我大笑 XD
09/07 18:38, 2F

09/07 19:20, 4年前 , 3F
嗯...曾經有人反應過一跟ㄧ這個問題,我再問小愛看看
09/07 19:20, 3F
文章代碼(AID): #1VLUtCJ7 (Wanted)
文章代碼(AID): #1VLUtCJ7 (Wa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