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 (友善的河豚)時間8年前 (2017/01/02 21:30),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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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60 s 1/02 orange0131 □ [徵求] 淡水跑步 板規四 水桶一周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 a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20140916修訂 版規4-4、4-7) -- 我吃飯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6.135.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83363844.A.C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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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ㄛ 都可以吃飯 還某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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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跑步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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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欸 基隆跑步不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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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跑都可以,沒約我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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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樓下約511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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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 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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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被桶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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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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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QbO4nl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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