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8/31 00: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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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8/31 fcany □ [問安] 突然好想妳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21天 -- ▁▁ 誠泰 桶印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88.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40951010.A.C64.html

08/31 00:11, , 1F
好久
08/31 00:11, 1F
文章代碼(AID): #1LuohYna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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