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1/06 16:40),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323/9310 (看更多)
48350 s 2 1/06 newstyle2011 R: [徵求] line聊天囉!!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水桶一週 -- 我沒義務討好你 逗你開心 看我不爽 你可以不要來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54.1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420533607.A.66A.html

01/06 16:40, , 1F
辛苦了
01/06 16:40, 1F

01/06 16:41, , 2F
你們三個可以再繼續偷懶阿
01/06 16:41, 2F

01/06 16:42, , 3F
體諒一下東奔西跑的苦命人啊.....
01/06 16:42, 3F

01/06 16:43, , 4F
哈哈也太可愛(笑倒)
01/06 16:43, 4F

01/06 16:47, , 5F
我是有比較好命喔?
01/06 16:47, 5F

01/06 16:48, , 6F
哈哈哈哈
01/06 16:48, 6F
文章代碼(AID): #1KgvzdPg (Wanted)
文章代碼(AID): #1KgvzdPg (Wa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