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9/09 12:12),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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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08 Loew □ [徵求] line哄睡聊天 (Wanted) 2 + 9/08 Loew □ [徵求] line哄睡聊天 (Wanted) 3 + 9/08 Loew □ [徵求] line睡不著哄睡 (Wanted) 4 + 9/08 Loew □ [徵求] l睡不著line哄睡 (Wanted)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第4條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MSN,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a.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最多累計五週(單日8篇)處分。 b.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其分身id 再po文及推文,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 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依版規9鬧板判定。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視同未犯(留查條款) 經查紀錄 11/30/2011 05:03:17 julian0805 限制 Loew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20字不到 08/02/2012 16:42:46 julian0805 限制 Loew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4po 06/01/2014 01:18:51 FromIpanema 暫停 Loew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四 07/13/2014 01:12:20 cobras0321 暫停 Loew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四 今年有兩次紀錄 仍未改進 故援引板規九加重處分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違規相同版規且多次處分未見改善者視同鬧板者 6.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或是違反站方規定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不告不理)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35.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410235930.A.C19.html ※ 編輯: likeair (36.231.235.31), 09/09/2014 12:14:58
文章代碼(AID): #1K3duQmP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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