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7/31 14:4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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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70 s 1 7/31 thisisnobody R: [徵求] 酒肉朋友台北line 群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第4條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MSN,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a.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最多累計五週(單日8篇)處分。 b.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其分身id 再po文及推文,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 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依版規9鬧板判定。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視同未犯(留查條款) 50283 7/31 wami0613 □ [問安]  8. 禁止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推文、推圖發、回文、簽名檔、文章ASCII圖等可以組成文章內容 的要素以組合之方式表現的人身攻擊亦同。 2.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的文字定義依照字面詞彙的使用目的以及一般常理, 由版主心証判斷。 3.ID旁暱稱不在此限。 4.如有徵求罵原發文者己身的文章內出現不雅文字推文者,則處分原發文者 各水桶一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54.1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406788914.A.A7D.html

07/31 14:43, , 1F
午安
07/31 14:43, 1F
文章代碼(AID): #1JsUKofz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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