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5/28 16:16),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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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08 ~ 2 5/28 YNNHOJ000 □ [問題] 到底誰態度差?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並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D刪掉或是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水桶一週 -- 即使知道他態度很差 也不能貼... 不然我早貼了..(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54.1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401264966.A.E0E.html

05/28 16:17, , 1F
好快的刀
05/28 16:17, 1F

05/28 16:17, , 2F
可惜hate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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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6:17, , 3F
who care ..就自以為是 寄我在別版的自介文給我不知道是啥
05/28 16:17, 3F

05/28 16:18, , 4F
意思 這麼愛慕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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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6:20, , 5F
可能是想說他知道你的背景(?
05/28 16:2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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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自介文是幹嘛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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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6:22, , 7F
他大概以為我不知道他的分身是哪隻..
05/28 16:22, 7F

05/28 16:24, , 8F
亂水桶小心點 我見一次打一次
05/28 16:24, 8F

05/28 16:30, , 9F
他分身還好幾張罰單未繳...
05/28 16:30, 9F
文章代碼(AID): #1JXPj6uE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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