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1/03 13:27),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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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0 s 1/03 ralphkawaii □ [徵求]30歲以上 女性 line隨意聊聊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第4條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MSN,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a.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最多累計五週(單日8篇)處分。 b.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其分身id 再po文及推文,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 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依版規9鬧板判定。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視同未犯(留查條款) 水桶一週 -- 30歲以上的找你..30歲以下的找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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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給你們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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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請找C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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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你的作業是要交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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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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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意交報告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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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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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兩在她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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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惡搞公告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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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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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45, , 13F
公告文有時會歪不是沒有原因(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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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naebrU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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