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消失

看板Wanted (汪踢 徵求)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2/12 18:00),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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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8 ~ 7 2/12 NEWNRW □ [問題] 是我老了?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並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D刪掉或是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水桶一週 -- 招喚這麼多人的文 我第一次看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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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快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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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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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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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招喚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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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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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難過 我會在一個禮拜之後來接你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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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08, , 7F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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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難得點名的人我都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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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6, , 9F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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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qPBLn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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