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dius、DDRMIX、AEer水桶8.2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1年前 (2015/05/14 17:31), 11年前編輯推噓-10(919109)
留言13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LAwA8HI (MenTalk) [ptt.cc] [公告] Edius水桶3.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8923016.A.45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 Ptt幣 │ └─────────────────────────────────────┘ Edius水桶三日公告。 -------------------------------------------------------- 分身DDRMIX水桶期間發言5次 4 m 4/14 DDRMIX R: [抒發] 程序和結果,多幾? ┌─────────────────────────────────────┐ │ 文章代碼(AID): #1LBKUxDK (MenTalk) [ptt.cc] [討論] 為何某版版主要來這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030843.A.35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DDRMIX: 原po的意思是非板主的話就可以來指指點點 04/15 01:07 噓 DDRMIX: 原來Mentalk也有檢舉板了 哈哈可以告知一下嗎 04/15 01:14 ┌─────────────────────────────────────┐ │ 文章代碼(AID): #1LBJtjJT (MenTalk) [ptt.cc] Re: [參選]FinalAc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028333.A.4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推 DDRMIX: 多選一位板主自己就沒辦法當皇帝了 XD 04/15 00:23 ┌─────────────────────────────────────┐ │ 文章代碼(AID): #1LBH8yXA (MenTalk) [ptt.cc] [閒聊] 今晚的饅頭真熱鬧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017148.A.84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Ptt幣 │ └─────────────────────────────────────┘ 推 DDRMIX: 講得好像開分身就一定選得上...沒看到一堆人都想選嗎 04/14 23:21 ----------------------------------------------- 分身AEer水桶期間發言8次 5 m 1 4/14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6 m 3 4/15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7 m 4 4/15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8 m 3 4/15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9 m 2 4/15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10 m 5 4/15 AEer R: [版務] 版務請益 ● 11 m10 4/15 AEer □ [討論] 關於版主 → AEer: 如果像現在只有一句話就會用推文 04/15 01:07 → AEer: 講不過人就開始搬版規了 … 04/15 01:12 合計13次。 8.2.水桶中以分身發言者,本尊水桶期限重置, 分身追加相同時間水桶。 Edius、DDRMIX、AEer水桶3*13=39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69.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1595902.A.082.html

05/14 17:34, , 1F
看不懂水桶被退註和砍除的帳號意義在哪...
05/14 17:34, 1F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被退註或砍除是另一回事。 例如有人假使已經水桶十年,就不能因為這樣就不裁決他的水桶一日違規吧? 即使沒啥差別。 那我反問你,一個即將被罷免的板主還管板的意義在哪? 該做就要做阿...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37:34

05/14 17:37, , 2F
為什麼以前魯叔被水桶是用文章數來算
05/14 17:37, 2F

05/14 17:37, , 3F
edius就有包含推文?
05/14 17:37, 3F
因為板規規定的是水桶中"發言",而非發文。 所以本來就要包括的。 你搜尋8.2標題。 並不只有兩個案例而已。 可以多看看。 我就只記得魯叔水桶後發文,他如果有發言你覺得該增加重置次數。 你可以檢舉哪篇文章中是水桶中推文,我會照算的。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1:18

05/14 17:38, , 5F
那麼你之前宣傳女版的推文和置底何時秉公處理?
05/14 17:38, 5F
我沒宣傳過女板,為何要處理?
要檢舉請去置底檢舉區推文

05/14 17:39, , 7F
那句推文可是在你修改版規之前就講得,別想用事後修改
05/14 17:39, 7F

05/14 17:39, , 8F
逃避
05/14 17:39, 8F

05/14 17:39, , 9F
你忘記的話我不介意再找回來貼這裡給你看
05/14 17:39, 9F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1:38

05/14 17:41, , 10F
違反語言規則這幾個字看懂了沒有啊
05/14 17:41, 10F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2:23

05/14 17:42, , 11F
推 FinalAce: 當然舒服!怒上女板發言!
05/14 17:42, 11F
這句沒宣傳阿@@"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2:33

05/14 17:42, , 12F
照你之前水桶宣傳的脈絡,這句不算宣傳?
05/14 17:42, 12F
不算 你可以看置底檢舉區5/3 23:58左右的檢舉案。

05/14 17:42, , 13F
我現在提出來了,你魯叔案子跟此案標準不一
05/14 17:42, 13F
喔喔,如果你是想說我標準不一的話。 那事情要分開來看。 1.檢舉魯叔 2.上小組申訴我標準不一 看你是要做哪一件事情,或是兩件都做也可以。 但無論是哪件,你在這推文是沒用的。

05/14 17:43, , 14F
他可能會告訴你 那是女_版 不是女版
05/14 17:43, 14F

05/14 17:43, , 15F
你自己判決有誤,不是應該自己重新判還要版友檢舉你才改?
05/14 17:43, 15F

05/14 17:43, , 16F
也可能告訴你 要寫正確名稱(英文名)才叫做宣傳
05/14 17:43, 16F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6:05

05/14 17:44, , 17F
標準只有他知道啦 不事先講我們根本不知道
05/14 17:44, 17F

05/14 17:44, , 18F
文章我就隨便找兩篇,有很難找嗎? 此案水桶就找得出來
05/14 17:44, 18F

05/14 17:44, , 19F
沒宣傳? 貢糖、神曲被你一句不明確的宣傳水桶 這句直接
05/14 17:44, 19F

05/14 17:44, , 20F
了當的宣傳上女版發言
05/14 17:44, 20F

05/14 17:44, , 21F
沒宣傳!?
05/14 17:44, 21F

05/14 17:45, , 22F
嘻嘻 PTT使用者知道窩悶透可版的人 誰不知道那就是女版
05/14 17:45, 22F

05/14 17:45, , 23F
I服了U
05/14 17:45, 23F
你去看5/3神曲的檢舉,我也判他沒違反1.1 所以標準是一樣的阿@@" 你不能拿不同情況要求相同的裁決結果。 不同情況裁決結果本就會不同。 這不叫做標準不一。

05/14 17:46, , 25F
隨便又找到一篇,立馬就發現你判決有誤
05/14 17:46, 25F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7:47:18

05/14 17:46, , 26F
哇賽對edius案可以去挖他有推文的文章
05/14 17:46, 26F

05/14 17:47, , 27F
對某些人你就叫我去申訴、檢舉
05/14 17:47, 27F
還有 76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其他使用者的婚姻、配偶,同樣也是討論串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8:35:40

05/14 18:32, , 104F
…一致 好吧,祝你平安順利
05/14 18:32, 104F

05/14 18:37, , 105F
你關於人身攻擊的定義真是與旁人有顯著的差異呢
05/14 18:37, 105F
這是認知不同標準不同的問題。 我的定義是參考以下定義修改而成,你可以參考看看。 人身攻擊:       │ │ │  本條板規平時不會主動處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或短時間之內出現大 │ │  量該類型發言板主會出面制止。違反本條目者將刪文或警告,定義為: │ │ │ │  1.以 A.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以外個人的身份。  │ │ B.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外發生的任何事情。 │ │  2.用以嘲諷、辱罵、責備、貶低、臆測之。 │ │   (感謝chenglap提供定義) 人身攻擊(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 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WIKI) 不見得與你的定義相同,但起碼有個依據。 而不是憑空創造。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8:40:41

05/14 18:37, , 106F
板規他訂的,他當然知道怎樣不會違規阿(′‧ω‧‵)
05/14 18:37, 106F

05/14 18:38, , 107F
那兩項加起來也不是人身攻擊耶
05/14 18:38, 107F
你覺得不是,不然你說說看你認為什麼是人身攻擊? 然後有沒有相關依據?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8:41:26

05/14 18:44, , 108F
( ′﹀‵)/︴<>< <>< <>< 有沒有人假日想釣魚的呀
05/14 18:44, 108F

05/14 18:46, , 109F
恩對啦 當然要有相關依據 然後還要經過認證 認為是可受
05/14 18:46, 109F

05/14 18:46, , 110F
公評才是
05/14 18:46, 110F

05/14 18:47, , 111F
想釣魚耶 嘿嘿嘿
05/14 18:47, 111F

05/14 18:47, , 112F
可是白海豚要來
05/14 18:47, 112F

05/14 18:48, , 113F
請問舉例哪裡符合危機定義
05/14 18:48, 113F

05/14 18:52, , 114F
你貼廣泛的人身攻擊這兩例子也未必符合
05/14 18:52, 114F

05/14 18:52, , 115F
更何況還有狹義的定義欸 我有眼睛看的到喔
05/14 18:52, 115F
你還沒說你人身攻擊的定義。 可以先回答問題嗎?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18:53:43

05/14 18:54, , 116F
更不用說c大提供的定義跟板規定義有天與地的差別
05/14 18:54, 116F

05/14 18:54, , 117F
664要小心 釣魚別反而成了魚飼料呀....
05/14 18:54, 117F

05/14 18:54, , 118F
嘻嘻 先說哪裡有違反危機定義
05/14 18:54, 118F

05/14 18:55, , 119F
嘿啊好可怕喔 我要抓好路邊的樹 不跌進水池裡
05/14 18:55, 119F

05/14 18:57, , 120F
還有怎麼違反了c大的定義
05/14 18:57, 120F

05/14 18:57, , 121F
你提出的定義不說哪邊違反 那有什麼用呢 哈哈
05/14 18:57, 121F

05/14 18:58, , 122F
664呀 我是覺得妳還是到安全點的地方 拉住樹沒有用
05/14 18:58, 122F

05/14 19:01, , 123F
怒上隔壁版玩耍 隔壁版是哪我也不清楚喔 沒有宣傳 謝謝
05/14 19:01, 123F

05/14 19:04, , 124F
664要講清楚是哪裡呀 不然我會好氣好氣
05/14 19:04, 124F

05/14 19:05, , 125F
老王家 肚子餓了去老王家吃飯
05/14 19:05, 125F

05/14 19:18, , 126F
他原本的都撤銷了現在是桶甚麼意思的阿...
05/14 19:18, 126F

05/14 19:48, , 127F
你最厲害了 哈哈
05/14 19:48, 127F

05/14 20:37, , 128F
所以版主標準要不要統一一下阿,一下有算推文一下算發文
05/14 20:37, 128F

05/14 20:38, , 129F
現在黑臉都給版友當嗎?
05/14 20:38, 129F

05/14 20:38, , 130F
選版主出來幹嘛阿?
05/14 20:38, 130F

05/14 20:47, , 131F
退註與砍帳號是違反站規 水桶是違反板規
05/14 20:47, 131F

05/14 20:50, , 132F
請問板主我檢舉的水桶中開分身發言應該會處理吧?
05/14 20:50, 132F
在我任內, 都會處理板務。

05/14 21:03, , 133F
反正下台前會解除所有水桶對吧^.<
05/14 21:03, 133F
我卸任時會解除水桶,除非有一種情況。 小組(群組長)無預警把我解職。 那我會來不及解桶,那沒辦法。 ※ 編輯: FinalAce (114.45.169.166), 05/14/2015 21:35:56

05/14 21:40, , 134F
沒有無預警吧 現在擺明當不成板主了XD
05/14 21:40, 134F

05/14 21:41, , 135F
不過依你的邏輯 我猜會說只要判決沒下來 還是要繼續
05/14 21:41, 135F

05/14 21:41, , 136F
維持男板秩序之類的 等到被拔才裝說來不及解除 呵
05/14 21:41, 136F

05/14 22:20, , 137F
l大真的是很聰明 我都沒想到還有這可能
05/14 22:20, 137F
文章代碼(AID): #1LL6j-22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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