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q10水桶 (2/15改判追加退文)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王牌)時間11年前 (2015/02/14 19:50), 11年前編輯推噓5(5021)
留言26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Ktich8- (MenTalk) [ptt.cc] Re: [討論] 新北市說自己台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3886763.A.23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0 Ptt幣 │ └─────────────────────────────────────┘ 有木有在座各位很容易被煽動的八卦? 這位公主就唯恐天下不亂 成天想引起話題 各位就乖乖的上鉤是怎樣 嗯,這篇釣出不少精障 --- 1.2違反下列事項者禁言7日,累犯禁言30日~永久及退文。 (2)鬧版文、挑釁文,由版主裁量,視情節刪除並退文。 ---

02/14 12:19,
因為精障就不允她發言,這點我不能同意
02/14 12:19
這種發言真的是屁孩了,沒出過社會,沒見識過精障恐怖之處 #1Kl9UqT9 (MenTalk)

02/14 12:14,
#1Ktich8- 板規1.3 公然侮辱特定板友
02/14 12:14

02/14 12:22,
板規1.3.2 三項要件皆符合 另外原PO推文回文挑釁
02/14 12:22

02/14 12:27,
補充樓上,他辱罵本人屁孩和啞巴
02/14 12:27
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1.3.1 違反下列事項者禁言60日、累犯禁言90日~永久並退文。 本則事項為當事人檢舉乃論。 (1)公然侮辱特定板友。 1.3.2 下列為公然侮辱特定板友構成要件,實際執行狀況以個案論,版主裁量權為準。 (1)公然: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果已共見共聞為必要。 (2)特定板友:侮弄辱罵特定id,方違反本版規。例如以粗鄙言語,向特定id辱罵 。 (3)單純對於他人不禮貌之行動或言詞,或是疏忽而不尊重他人,與本罪之行為不相當; 然而此些行為有時與侮辱行為不易區分,應就案情整體判斷。 --- 合計水桶67日。 --- 2/15 依據板規1.2(2) 與b板主確認板規設計後,追加處分,原文退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84.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3914613.A.2C6.html

02/14 19:52, , 1F
爽 在那自以為4
02/14 19:52, 1F

02/14 19:53, , 2F
可惡沒退文
02/14 19:53, 2F
但這個版本是B板主改的 我不太清楚他這樣設計算是能退還是不能 所以先判水桶,等問過他之後如果意思是不必累犯也能退可以 在改判。 ※ 編輯: FinalAce (220.141.84.75), 02/14/2015 20:00:54

02/14 19:59, , 3F
別理他了
02/14 19:59, 3F

02/14 19:59, , 4F
一個巴掌拍不響 越理他 他越欺負人
02/14 19:59, 4F

02/14 20:00, , 5F
為什麼沒事那麼喜歡欺負人
02/14 20:00, 5F

02/14 20:00, , 6F
真DER 開無視
02/14 20:00, 6F

02/14 20:00, , 7F
希望公主不要被影響到
02/14 20:00, 7F

02/14 20:01, , 8F
我本來只是惡作劇的問 沒想到演變成坑
02/14 20:01, 8F

02/14 20:01, , 9F
那個人發文 有沒有內容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他沒有汙辱別人
02/14 20:01, 9F

02/14 20:01, , 10F
就算他發廢文又怎樣 輪不到他人身攻擊
02/14 20:01, 10F

02/14 20:01, , 11F
至少他沒有去踐踏別人 而有些人的行為 只是非常下賤
02/14 20:01, 11F

02/14 20:02, , 12F
不知道什麼叫丟臉 沒照過鏡子
02/14 20:02, 12F

02/14 20:02, , 13F
真DER
02/14 20:02, 13F

02/14 20:03, , 14F
演變成坑也是那位的回覆自找的
02/14 20:03, 14F

02/14 20:04, , 15F
還是我的小法克好
02/14 20:04, 15F

02/14 20:08, , 16F
沒跟到 可惡
02/14 20:08, 16F

02/14 20:09, , 17F
如果不確定就是跟B大討論後再追加 剛上任如果刑度拿捏不
02/14 20:09, 17F

02/14 20:10, , 18F
準 判差了 容易惹民怨 (認真
02/14 20:10, 18F

02/14 20:10, , 19F
02/14 20:10, 19F

02/14 20:14, , 20F
再推一次
02/14 20:14, 20F

02/14 20:35, , 21F
說發廢文我也常做啊,怎麼沒人說我是精障?
02/14 20:35, 21F
※ 編輯: FinalAce (220.141.84.75), 02/14/2015 20:40:19

02/15 03:44, , 22F
有精神障礙備說精障應該還OK 沒有卻被說的話是告訴乃論
02/15 03:44, 22F

02/15 08:37, , 23F
正常來說 版主不會公開說不知道另一個版主的設計吧..
02/15 08:37, 23F

02/15 08:37, , 24F
是不是先統一一下對外口徑阿
02/15 08:37, 24F
坦白說我也是沒看過有板主這樣說的 但...我自己是覺得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我就真的不太清楚,也不用硬撐,大方承認就好啦~~~ ※ 編輯: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8:43:52 ※ 編輯: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8:53:08

02/15 09:01, , 25F
知不知不需要你版主出來承認吧 你們是版主群捏
02/15 09:01, 25F

02/15 09:01, , 26F
連你們意見都不一致的話借問一下版眾要聽誰的
02/15 09:01, 26F
就是還不確定所以先只判水桶 請問過B大後就達成共識啦~ 這樣不會讓版眾無所適從吧? ※ 編輯: FinalAce (223.137.149.69), 02/15/2015 09:50:26
文章代碼(AID): #1KtpPrB6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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