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妻共用財產對女生的保障如何?已回收
我目前從事地政稅務相關工作,原po提到的夫妻贈與與共有財產的問題,
在此提供一些意見,你參考看看囉~~
夫妻財產制在民法1004~1046條有規定
夫妻財產制分 (一)法定財產制~ 簡單說...只要夫妻間沒特別約定的,
大部分夫妻都是依法律規定,採這一類
(二)約定財產制~ 這種是你們在結婚前或是結婚後,有立契約約定
約定財產制又分
(1)共同財產.........就是原po想採用的!
(2)分別財產.........目前大部分人力約都是要把財產分開~
原po很有誠意想把房子過給未來太太,也不想把太多稅金和規費繳給政府或代書
但是,
民法第1008條 第一項 提到~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對抗第三人"
........簡而言之,必須去法院登記...才有效力!到法院登記也是有些許費用的~
又,
民法第1008條 第二項 提到~
"前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這一條的意思就是,即使你們夫妻間定了契約,也去法院登記,但是違反其他
法律關於彼此財產權登記,你們契約還是無效的~~ 法律在於你們的契約之上!
........簡而言之,雖然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你們訂立夫妻財產共同制的契約,契約中
明定房子是你太太的,依舊沒有法律效益喔~
我在"台北市東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找到適合你們的例子
連結>> http://bigwife.yam.org.tw/law/law04.html
第四題問題 回答中的例子~~
"例如:夫妻雖然在夫妻財產制契約中約定,原來登記在 夫名下的土地應歸屬妻所有,但
並未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有權人的變更,則土地的產權並不會因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約定
而發生轉讓的效力。"
所以~ 無論怎麼樣,還是要去地政機關,做不動產的移轉登記,這時候一定會有規費
和契稅的產生...
推文中有版友提到~ 結婚後,夫妻間贈與不需要"繳稅"...(是不需要繳贈與稅!!!)
這邊提醒一下,是夫妻間贈與"不課徵稅贈與稅",其他的稅費還是會需要的喔~
不動產的贈與移轉,會產生~土地增值稅(土地),契稅(房子)~
夫妻間贈與土地 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是你要申請才有的,
不申請想要繳土地增值稅,也是ok~
關於契稅...贈與契稅要6%,你是一定要繳的~ 絕對跑不掉...
如果你真的想要省點稅金和規費...那就將不動產的1/先過戶2到你太太名下...
過幾年後 再將不動產的另一半登記到你太太名下囉...
以上建議你參考看看囉~ 或是再找其他專業人士諮詢 ~~
※ 引述《assoco (nice)》之銘言:
: 我跟女友預計明年結婚
: 由於女方家父母從小離異...
: 女生及母親有很嚴重的不安全感...
: 為了讓她們安心..
: 也表達我的決心...
: 再加上我自從去年自己買了房子之後也沒什麼積蓄
: 估計也付不出什麼聘金或買名貴的婚戒
: 於是打算在婚前or結婚當天..
: 把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
: 最近正在查過戶的手續...
: 結果發現即使是夫妻過戶..也是有一些契稅印花稅及規費要繳
: 算一算也要七八萬左右
: 實在太不划算了~~
: 但是單純把每月薪水、印章、存摺、房地契交給女友
: 她跟她母親似乎還是不能安心~
: 後來有查到好像可以把我名下的房子登記在夫妻共有財產上
: 我想應該可以讓女友稍微安心一些
: 不過看網路上的說明都沒有很清楚的案例
: 而且聽說大部分都是辦理分別財產制...
: 很少人辦共有財產...
: 請問有沒有板友對這部份了解的?
: 我還是希望能讓女方及家人能夠安安心心地嫁給我
: 可否在不繳太多額外的費用給政府或代書的情況下...
: 房子過戶給她或是共用..貸款我自己繳
: 或是有其他能讓女生更有保障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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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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