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第四號投票:廠商文是否應全面禁止
【方案一】
全面禁止。
【方案二】
全面禁止廠商開立新標題,
但可依板友的文章問題予以回覆,
可含圖片說明。
【方案三】
全面禁止廠商開立新標題,
但可依板友的文章問題予以回覆,
不可含圖片說明。
【方案四】
一切依據第一號投票「廠商作品文」處理方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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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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