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小型宴客(補請)的方式
因為我是長女 我老公是長男
雙方家長都是第一次辦結婚事宜
而且共識都是精簡就好 交給我們自己辦
現在問題是 我們自己反而不太知道該怎麼辦@@
我與老公今年初在海外公證結婚 預計年底回台灣補請客
我大部分親戚朋友都在台北(我台北人)一小部分在台中跟高雄
因為考慮到先生的祖父母與外公外婆年事已高 未免舟車勞累
打算配合他們的地區 在林內與高雄各辦一場補請
而我的親友與公公宜蘭的同事則決定在台北一起請
所以 好像請三場的局面是跑不了
我們預估了一下人數
保守來算台北大約七到八桌 台中(林內)一二桌 高雄也是一二桌左右
我的問題是
1.這樣的請客方式適當嗎?(因為本身沒經驗,家長也沒意見,就完全
照實際情況解決@@)
2.像這樣的小型補請客 我還需要穿新娘裝嗎?(尤其是台北) 還是穿美美就好?
3.這種形式紅包要怎麼收?
4.這樣不多的桌數需要六個月前訂嗎(即現在)?
如果是,一般是定餐廳後即付定金還是補請當天才一次付清?
希望有經驗的網友能提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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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iling0921 來自: 202.164.198.240 (05/31 00:1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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