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 傳統訂婚禮儀
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是男女雙方表達求婚的意念並經雙方
家長同意後的行為表示。訂婚是結婚禮俗過程之一,男女雙方準備攜手共組家庭以前的一
種意思表示。
畢竟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同時也是兩個家族的結合,透過訂婚這樣一個儀式無
疑可以促進兩個家族間的初步認識。對於經由媒妁的男女,訂婚更具意義與必要性。
訂婚行為係由雙方家長、男女訂婚人、介紹人及親友代表等,於約定日期,在女方家
或約定之地點,舉行訂婚之禮。男女訂婚人相互交換信物,如有需要,得訂立訂婚證書一
式兩份。
* 訂婚時男女雙方均需準備禮:
1. 女訂婚人之衣服、鞋子、襪子、項鍊、手鐲、戒指、耳環等金飾,取偶數,亦
可折合現金,裝在訂製紅包袋中。
2. 聘金:雙方約定。應為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
台灣地區習俗分大聘、小聘兩種,女方收小聘不收大聘;但現在經濟結構改變
也有不收聘金的例子。
聘金主要用意是給新娘購置嫁粧之用。一般人把它分成兩項:
一為大聘金,為購置嫁妝之用,時下一般女方都不收,同時也言明結婚時嫁妝或結婚
所需之用品,一切由男方備辦;一為小聘金,在本省南部客家村稱做乳母錢,其用意
是要奉獻給準岳母,報答其養育之恩。在北部稱做做衫錢,其用意是要給新娘添置衣
服之用。
3.聘禮:
通常男方的聘禮可分簡單的六件禮或隆重的十二件禮,皆擺在俗稱『辦盤』的橛
上,送至女方家。一般辦盤可向餅店租借。至於聘禮的多寡,應依個人預算安排,也
可託媒人代為向女方家長請教,獲得兩全其美的結論。
4.金、香、燭、炮四樣各二份,將蓮招芋、五榖子、生鐵、炭等〈象徵子孫繁衍〉包成
一包。
5.酒席禮:
訂婚宴席通常是由女方請客,而男方出席人數包括男訂婚人在內取偶數出席,並贈
送謝宴禮席儀一份。從前尚包括廚儀﹝廚師禮﹞、端儀﹝端菜服 務禮﹞、盥洗儀﹝端
臉盆水禮﹞、攜儀﹝迎送接待禮﹞、簪儀﹝化妝禮﹞及捧茶儀等六禮,現在只有比較保
存古風的地區才分得這麼清楚。﹝客家習俗至今仍保有【六禮】﹞
6.媒人禮若干:但要比女方多。
* 至於六件禮包括:
1.大餅:
即漢餅,依本省台南的習俗,嫁女兒吃大餅,大多以斤計算〈一盒數斤重為台灣南
部地區流行〉,當天男方扛大餅到女方家,當然數量越大越體面。
2.盒仔餅:即禮餅,大多以西餅為主,搭配小甜點等。
3.米香餅:俗話說:『吃米香嫁好尪』。吃了米香餅,就能覓得一位好夫婿。
4.禮香、禮炮、禮燭:禮香用無骨透腳青,禮炮用大鞭炮和大火炮,至於禮燭則是成對的
龍鳳喜燭。
5.米、糖、冬瓜糖、戒指餅〈台灣北部地區所流行〉、福圓(龍眼乾)、冰糖〈台灣南部
地區所流行〉:
米和糖是供女方做湯圓之用,取團圓、美滿之意;而福圓則代表新郎的眼睛,女方
不能收,只能偷兩顆給新娘吃,表示自此看住新郎的眼睛,使他婚後不再看其他的女孩
子,除此之外亦有圓滿、多子多孫、多興旺之意。
6.聘金、金器、布料:
聘金一般可分為『大聘』及『小聘』,『大聘』通常用來顯示男方的面子,而『小
聘』則為一般行聘。女方通常是收小聘退大聘。此外,新娘的方裙也由男方備妥,顏色
以討喜的紅色為主,也可以衣料替代,甚至於皮包、皮鞋等新娘從頭到腳的各項服飾配
件。
至於金飾的部分,一般多由準婆婆打點,當作給媳婦的見面禮。婚禮當天新娘必須
將它們全數戴上,以示尊重之意。
* 隆重的十二件禮則再增加:
7.四色糖(冬瓜糖、巧克力糖、冰糖、桔糖):象徵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偕老。
8.豬:一般富貴的人家會以全豬半豬代表,而一般人家則以一條豬腿聊表心意。
女方會將此禮分切,饋贈給前來參加儀式的女方親友。現今大多以現金代替。
9.麵線:象徵『美滿姻緣一線牽』,祝福新人福澤綿長、婚姻幸福、延年益壽。
10.酒:酒可表示全年平安順遂,亦是為了敬女方家祖先。此為女方家舅父兄弟也需
一瓶酒(夏天用啤酒,冬天用紹興酒)。
11.閹雞、鴨母:表示婚姻永固、一片祥和。
12.其它:喜花、罐頭、禮品等等。
* 女方應備辦的禮品
1.禮品若干。
2.如果不收聘金,應將男方送來之聘金交由介紹人〈媒人〉璧還男方。也有事先言明:
結婚時嫁妝或所須用品,全由男方備辦的例子。
3.經戴戒指儀式後,將男方所送來的喜餅與【金香燭炮】等祭拜祖先,並收取所需部
份,餘取偶數〈六盒或十二盒〉退回。
4.預備甜茶。
5.甜湯圓及點心。
6.酒席。
7.贈與準新郎的6件禮或12件禮(帽子、領帶、衣料、袖釦、領夾、皮帶、鞋襪、
手錶等)做為還聘之用。
8.媒人禮若干。
* 在公共埸所舉行的儀式
1.訂婚典禮開始──奏樂〈不用樂者略〉
2.來賓親友就位
3.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用印
4.男女訂婚人就位
5.證婚人宣讀訂婚證書
6.訂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用印
7.訂婚人交換信物〈戴戒指──中指、戴項鍊等〉
8.訂婚人相互行三鞠躬禮
9.證婚人、介紹人及親友致祝詞〈宜簡單莊重〉
10.主婚人致謝詞〈宜簡要〉
11.訂婚人向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行一鞠躬禮
12.訂婚人向來賓及親屬行一鞠躬禮
13.禮成──奏樂〈不用樂者略〉
* 在家庭舉行的訂婚儀式
奉茶昔稱「受茶」,又稱「呷茶」,舊日指「女子受聘」之稱謂。
因為聘婦多用茶。據天中記云:「凡種茶必下子,移植則不生。故聘婦必以茶為禮。」
由此可知,奉茶用來表示:「女子一經受聘,不再受旁人家之聘」的意思。
A. 男訂婚人於約定時間與父母及親友〈人數取偶數〉,到達女方家,女方應禮貌迎接。
B. 習慣上,女訂婚人由介紹人或長輩引導下,出廳端茶,一一敬奉男方親屬,並予個
別介紹。茶畢,男方親屬均將紅包放在茶杯內,俗稱「壓茶甌」、客家話則稱「扛
茶磧茶盤」。
C.戴戒指儀式:
1.男女訂婚人在雙方家長面前〈面向家長〉,雙方親友環繞廳堂四周坐著觀禮。
2.交換信物時,男女訂婚人面對面在雙方家長面前舉行。
3.男訂婚人通常先為女訂婚人戴耳環,將戒指戴在女訂婚人的右手中指,女訂婚人
也為男訂婚人戴戒指,戴在左手中指。
4.雙方親友祝福並合影留念。
D.女方以男方所贈金香燭炮及禮品祭祖,訂婚人定拜見雙方直系尊長,接著舉行訂婚宴
E.奉茶訂婚儀式流程:
男方赴女方家下聘→奉茶→雙方交換信物〈戴戒指〉→祭祖→訂婚宴。
訂婚係男方向女求婚,且在女家舉行,故男客女主。訂婚禮以茶會方式或簡單便
餐招待親友為佳。若經雙方同意,得省略訂婚儀式而逕行結婚。訂婚儀式可在女家或
約定地點舉行,不舉行儀式亦可。訂婚宴主桌雙方人數取偶數為宜。
* 訂婚當天的禮序及儀式
1.祭祖:
男方在出發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將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請祖
先保佑這一段姻緣美滿幸福。
男方同赴女方家的人數6或10或12人皆可,應避免4或8的人數。此即貢禮
官或押箱先生。貢禮官及下聘人數應成雙,由男方家之年長親朋擔任,而納聘車隊一
般為六輛車。
2.納采:
男方納聘車隊到達女方家時,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應燃引連炮相迎,並由新娘
兄弟一人替新郎開門,再端洗臉水讓新郎洗手擦手,新郎應回以紅包答謝,而後,押
箱先生將聘禮交予新娘父兄。男方納采人群進入女家,此時媒人介紹雙方家長及親友
互相認識,並講些吉祥話,增添喜氣,而雙方親友也可藉此機會寒喧問候。
3.受聘:
由女方敦請一位福壽雙全的長輩,在列祖列宗神衹前進行點燭燃香獻餅及獻禮之
儀式,默禱預祝此女婚姻幸福。然後即由媒人擔任司儀,開始訂婚儀式:
a.奉甜茶:
準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捧甜茶獻請前來納聘的男方親友,並由媒人一一加以
介紹,男方親戚可藉機端詳新娘。
b.壓茶甌:
甜茶飲畢,準新娘再捧出茶盤收杯子,男方來客此時應將紅包與茶杯同置於茶
盤上,即俗稱壓茶甌。
c.戴戒指:
由新郎取出繫有紅絲線的金戒、銅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徵永結同心,
但通常在戴戒指時均故意將中指屈起,以免日後被對方吃定。
d.燃炮:
訂婚儀式進行至此,可謂大功告成,此時女方應燃放鞭炮,雙方家長互相道賀
結成兒女親家,並將喜餅與親友共享。
e.訂婚喜宴:
訂婚儀式完成後,女方家設宴款待男方來客及媒人,宴畢男方應送紅包壓桌給
女方,酒宴結束後,整個訂婚儀式也到尾聲。
f.回禮:
宴畢,男方應儘速離去不宜久留,女方應回贈男方幾項禮品,如新郎衣料皮鞋
等,同時應讓男方攜回幾盒喜餅及禮香禮燭及禮炮一份。同時,男方回家時絕不可
互道再見,因為下聘之事不能再來第二回。
g.告祖禮:
男方回家後要行告祖禮,告知已完成行聘納采之禮,並將女方回敬之喜餅分享
親友。
<<資料來源>>
http://myhome.apbb.com.tw/jinchun/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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