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啥招啊....就是破壞他人婚姻咩~~

看板Gemini (雙子座(5/21-6/21))作者 (進入老爹模式....)時間14年前 (2012/07/04 15:51), 編輯推噓17(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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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不想備份原文,大概我罵完,又有人要刪文了.... 反正Rita大姐已有備份.... ====== 以下言論,很多情緒字眼及辱罵字眼,請斟酌觀看, 並且,幫我找律師準備打官司....應該又有人要來告我了.... ====== 請三思再往下看,未滿十八歲請慎重考慮是否要看.... (認真) ====== OX你XO的OX.... 擺明的是小王嘛~~~~!!!! 你就是找死而已啊!!!!我該說你無恥、下流、還是說你犯賤啊?? 人家夫妻家庭失和,你期待啥小?? 人家丈夫爛賭酗酒,干你屁事?? 人家只不過是跟你玩玩,你就當真了.... ====== 我以前的文章說過,我不反對第三者的存在,就連我自己都當過, 但是我的大前題是,大家都"法律上未婚"的狀態, 在這大前題之下,你橫刀奪愛成功了,你就是英雄, 但是現在的你無論如何隨時都可以變成她丈夫的刀下亡魂,你說你犯不犯賤?? 明知她已婚,但你還是去跟她玩感情遊戲玩到失魂落魄的,你說你犯不犯賤?? 婚姻這張紙,雖只有薄薄一張,但是你無視它背後的意義,你說你無不無恥?? 挑逗別人的老婆,若哪天你老婆也給你一頂綠油油的大帽,你說你無不無恥?? 別說是她來找你的,你說不定也只是她眾多小狼狗之其一,你說你下不下流?? 還說不知道該怎麼辦??早該抽身放手,以免自己惹禍上身,你說你下不下流?? ====== 想想婚姻這兩個字對你的意義吧!!!! 破壞他人婚姻的,一輩子都會有臭名的.... 倘若到最後她跟你真的雙宿雙飛了....她就會開始找下一個"你".... 別說不可能,前一段婚姻半年就開始有了你這隻小狼狗.... 可見她對婚姻的看法很隨便,就跟找牛郎一樣簡單.... 那麼,她對你,也會很隨便的.... 你,要把自己搞的那麼低賤?? 那就別來雙版侮辱我們版眾們的眼.... 也別把這個事跟雙子扯上邊....有種,去BG板討罵去!!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garykiko 只是一個宅胖的碎碎唸....不用點它.... (謎之聲:那你放在簽名檔做啥??)....嗯,好問題,待我深思後告訴你..(踢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61.90

07/04 17:09, , 1F
不要懷疑 這種文章要是被告 神仙也救不了你
07/04 17:09, 1F

07/04 17:10, , 2F
建議你還是刪除比較好...不過也有可能原po怕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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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0, , 3F
所以不敢聲張XD....真的還是建議你刪除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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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3, , 4F
如果這樣要被告,還真的告成功那叫台灣鬼島我覺得沒甚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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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性字眼 本來就是會被告...網路言論並不能免責..會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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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4, , 6F
可以隨便指著別人罵髒話的才奇怪吧? 另外 如果被告 要找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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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朋友一場 我可以算你便宜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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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指著人罵這被告是正常的,但是自討苦吃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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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7, , 9F
合理評論並不包括 以髒話問候別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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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8, , 10F
可能是每個人定義不同吧,我個人覺得這篇說的還不算到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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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拉...可能我法學素養不夠...對法律有錯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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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發生了再說吧....(無恥 下流 犯賤 不是髒話的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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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法是法,道德是道德,偏偏檯面上懂法的人道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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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20, , 14F
以前因後果來看我個人是真的不覺得這些話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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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目前實務上公然侮辱的判決應該有一半以上都是鬼島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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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天生賤骨頭吧~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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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21, , 17F
侮辱與否 跟 被害人行為的情節 並沒有什麼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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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以法律的觀點聽D版友是對的~這只是我個人對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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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姊 上次有新聞說有人告fb按讚的人..雖然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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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你想找律師 我可以算你更便宜一點..(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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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25, , 21F
開玩笑的XD....千萬別在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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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應該不是在說我吧我看起來有那麼老嗎?(問題不在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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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28, , 23F
哈哈哈哈........開玩笑的~千萬千萬別生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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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31, , 24F
我是沒有生氣啦~只要不要有死小孩推甚麼在一起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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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32, , 25F
←(這傢伙完全沒有想要解釋的意圖,只想越弄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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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32, , 26F
恩....你在暗示...要我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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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33, , 27F
先下班閃人 運動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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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35, , 28F
都未婚就可以橫刀奪愛喔.....那我還真是老古板到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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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43, , 29F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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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2:07, , 30F
基本上只要符合法律的構成要件就成立犯罪了,在沒有阻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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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2:11, , 31F
違法和罪責的情況下~還是請消消火氣,說話前先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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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42, , 32F
dnoteb以前也想告gary阿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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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45, , 33F
是阿...最後就算了 因為我當年嫌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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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篇文章比當年更激烈阿...以字數來算的話 應該很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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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47, , 35F
所以人家搞不好也嫌麻煩先別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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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3, , 36F
不推,我覺得這篇反而過於偏激了...原原哪裡看起來像橫刀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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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5, , 37F
愛? 那為什麼這種事擺到電影上就變浪漫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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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8, , 38F
談感情誰不犯賤? 而且你文中講不反對第三者又講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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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8, , 39F
不是自打嘴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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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52, , 40F
雖然用字真的比較激動...但我推這篇 破壞婚姻真的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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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53, , 41F
不應該 不論原配夫妻發生什麼不愉快, 這種趁虛而入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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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55, , 42F
雖然罵得比較嚴厲.但或許因為這些勸導,即時踩住失控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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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2:07, , 43F
人家有說是在法律上都未婚的前提下,這要算自打嘴巴嗎...
07/05 02:07, 43F

07/05 08:18, , 44F
好拉 不要打來打去的 小心別人誤會我們的關係!!
07/05 08:18, 44F

07/05 11:30, , 45F
很難吧我想...我覺得有一堆人在偷笑( ̄△ ̄ )
07/05 11:30, 45F

07/05 17:32, , 46F
我也古板到不行,未婚也不能有第三個人出現
07/05 17:32, 46F
文章代碼(AID): #1Fy_NrRg (Ge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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