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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orce ]
討論串[問題] 離婚後監護人對子女無實質照顧與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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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夫去年11月離婚,因之前為全職媽媽故孩子監護權討論後給男方,離婚後我馬上回職場上班,一開始孩子在夫家由前公婆照顧,前夫自己高興回老家看孩才回去。. 前夫與前公婆不讓我隔週接小孩、看小孩完全沒有配合探視權,不料前公婆在短短兩個月內相繼病倒均為重大疾病(癌症、腸出血+皮蛇),孩子從今年開始便由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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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全職媽媽. 離婚後 所以把監護權留給對方?. 通常這樣做的 是因為條件不允許. 不是能選擇回自家公司上班嗎 還有家人幫你. 怎麼會把孩子留給爺爺奶奶. 更重要的 我不相信妳不知道. 孩子給她就是隔代教養. 妳覺得這樣對孩子比較好嗎?. 結果 要回來後. 還是由外公外婆照顧 orz. 我很好奇 當
(還有11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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