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新增版規第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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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uenthal (羅嚴塔爾)時間8年前 (2016/08/13 00:1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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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同作者每頁限新開主題三篇,違者刪文處理,累犯水桶一至三週。. (含轉貼,不包含同主題回覆). 本項板規自公告日起實施,既往不咎。. 本版為公開版,請勿當作個版使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0.194. 文章網址: https://ww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yishlover (Hee Ha ~~)時間7年前 (2017/01/11 14: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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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把大事紀及日期打出來. 並且打錄音檔的逐字稿. 還有對方答辯狀非事實的還原打ㄧ張. line截圖及錄音檔燒成光碟給他. 好多東西要做啊!. 我的認知以為是我把所有事情告訴律師. 他會幫我整理歸納有意義的部分. 而不是連事情原委都沒問. 就全部叫我做. 我怕我漏掉. 或其實被我認為是雞皮蒜毛其實是
(還有13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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