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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心情] 拿我的錢借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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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肥皂劇還繼續上演喔. 兩方都避重就輕 只說自己有利der. 男方也劈腿? 打人? 錢的來源有問題?. 但看起來小香兒問題比較大 呵呵. 小香兒也是公眾人物了吧?. 嘖嘖 自己的言行真的要注意一下. 否則一堆鄉民去妳粉絲團朝聖可不是什麼光宗耀祖的事情啊~~~~~. 話說boyo怎麼自刪文了?.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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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八卦版流竄過來 看到這篇 覺得十分眼熟. 十分眼熟. 十分眼熟. 小弟就敝人所知 認為爭點有二. 1. 原原po到底該不該還錢. 原原po認為是拿自己的錢來借自己 所以不用還. 不過我還是認為該還. 這是信義問題 答應的事就要做到. 商人可以沒有道德. 可是不能沒有信用. 尤其是這個契約 是雙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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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工作不穩定 沒啥錢剛戀愛時 雙方感情很好 錢由男方出 女的想出也被這句話擋死了遇到了超強ATM幹ATM沒錢了 只好去工作囉...男的打腫臉充胖子. 這段開始女方再說男方的工作似乎不是很正派 跟賭博沾上了邊. 而且還要向女方借錢! 好可怕!ATM還要向我借錢!?事實上這邊男方也自己解決了 女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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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四百萬 我覺得是有點太多. 因為每個月房租2萬5 x12=30萬,但我是覺得滿奇怪 住怎樣的房子會到一個月五萬. 人家于美人一個月房租也是五萬 已經是超頂級的地段. 每個月拿兩萬五 當家用x12=60萬. 但房租我覺得不能跟女生算,頂多頂多也只能算一半. 而家用也是 如果這兩萬五有拿來買一些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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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起來一方有證據 另一方拿不出證據來證明. 根據估狗大神的說法 手機跟植物人事件女方也講得很清楚. 但是呢 人生最機車就是這個but. 1.40萬存款到底有沒有證據是之前存的. 前男友到底有沒有如他說的每個月給兩萬五生活安家費. 外加20多萬的欠款??. 雖然 如果女方是被汙衊 還要求被汙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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