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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求助] 認識四天,說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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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推文意見. 因為太過急促所以內心也有點抗拒,感謝各位的意見,讓我堅定了想法. 我分析了一下就如此短的時間內看到的,我覺得不太能忍受的點:. 1.對方有香港腳跟富貴手還有灰指甲,因為有牽手的關係,結果我的右手被傳染了. 真是可怕,原來黴菌傳染力如此驚人,現在我的掌心有一大片脫皮,在擦藥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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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X小站認識了40歲從事警察的A先生,我35歲. A先生人很真誠,還特地從南部坐車上來認識我. 我們也聊得很來,只是A先生快速地決定要跟我結婚. 希望在年底或明年結. 他條件很好,月薪七萬多,無父母,自己有一棟透天厝,獨居,哥跟姐都結婚搬到外面,. 家境單純. 並說結婚後我可以不用去工作,還會帶我
(還有49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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