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努力與強求的界線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尼特學研究者)時間1月前 (2024/07/26 23:08), 1月前編輯推噓2(8617)
留言31則, 13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我們都知道要努力, 我們也知道有些事不能強求, 那努力和強求的界線在哪裡呢? 其實不外乎就是資源和心態。 資源部分很簡單, 就是先建立「最小可操作模型」, 測試其可行性, 如果可行再大量投入資源, 但要記得設立好停損點。 心態部分嘛..... 雖然講起來更簡單, 但是要實行並不容易。 我們必須保持: 短期悲觀,長期樂觀, 避免過度完美主義, 最重要的是, 要能豁達的接受挫折與失敗。 比如你的小孩待業10年了, 你希望他出去找工作。 短期來說,你要保持悲觀, 知道這件事情非常困難, 畢竟都待業了10年。 同時把可能遇到的困境和危機, 都盡量地列出來, 並且一一思考應對的方法。 長期來說, 你要相信人都有獨立的渴望, 自己的小孩一定存在出去工作的契機, 只是他比一般人需要更多的協助。 你也不用完美主義, 想著一步到位, 幫小孩找到年薪500萬, 可以安穩做到65歲退休的工作。 其實只要每天有一點點進度就好了, 比如這個月底要完成履歷, 那今天的進度, 只要寫三行自傳就好了。 但如果小孩連一行自傳都不寫呢? 沒關係,我們接受失敗與挫折, 今天一行都不寫,那我們就改明天, 明天你也不用寫三行了, 隨便寫5個字10個字都好。 又或者你就是那個小孩, 待業了10年, 只為了等一個完美的工作。 物極必反,強求到過頭的人, 常常會變成什麼都不做。 所以這時候除了參考前面的方法, 更重要的是,放下強求的念頭, 接受自己的不完美、社會的不完美, 學著和這些不完美妥協。 打擊率有30%, 就已經是優秀的打者了, 定義一個人的價值, 從來不是看他失敗幾次, 而是他能否堅持到成功的那天。 另外我們可以再思考看看, 「放棄」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不在意嗎? 看看盜圖刺客其實更能體會, 很多時候是因為太在意、太渴望, 以至於難以接受失敗的痛苦 所以才選擇放棄。 我知道很多人放棄了戀愛, 放棄了婚姻, 甚至還有人放棄了工作。 但當你的放棄, 相對於大眾過於極端, 其實真的可以再更深層的挖掘, 你真的不在意這件事嗎? 或者根本是太在意了?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努力, 但不會過於強求, 甚至因為強求過了頭, 反而完全放棄了追求自己所愛。 工作如此,事業如此, 愛情亦如此。 -- 「道」的源頭是痛苦與執著, 越執著越痛苦,越痛苦越執著。 但如果堅持下去, 找到方法打破這個循環, 你最終就能「悟道」。 而博修待十,就是我的道。 他越是不工作, 我就越努力工作; 他越獨自閒雲野鶴, 我就越入世服務大眾。 他沒賺到的錢,我連他的份一起賺, 他沒愛到的人,我連他的份一起愛, 他沒幫到的人,我連他的份一起幫。 同時我也會努力了解, 博修待十的所有痛苦和挫敗, 並且找到解決的方法, 幫不了這個博修待十無妨, 但我會幫助其他成千上萬的博修待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4.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22006499.A.B74.html

07/26 23:50, 1月前 , 1F
歡迎收看 每日一酸
07/26 23:50, 1F

07/26 23:52, 1月前 , 2F
一直說待業十年幹嗎?
07/26 23:52, 2F

07/27 00:09, 1月前 , 3F
是在講什麼當你個板喔?
07/27 00:09, 3F

07/27 00:53, 1月前 , 4F
希望兩位放過彼此 也放過ptt鄉民們 阿彌陀佛
07/27 00:53, 4F

07/27 01:35, 1月前 , 5F
基本上我的原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07/27 01:35, 5F

07/27 01:35, 1月前 , 6F
犯了我的人,我也用了行動證明會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
07/27 01:35, 6F

07/27 01:35, 1月前 , 7F
,就像這位事主一樣
07/27 01:35, 7F
讓我看到你, 在法庭上承認自己長期無業, 待業長達9年, 快40歲還沒有任何正職的經驗。 同時讓我受到激勵, 更加奮發努力, 官司約一年後薪水變成原來的2.3倍。 至於你,也很厲害啦, 從待業9年正式變成待業10年了。 對了, 我還另外賠償了1萬塊, 不過可能連貼你的律師費都不夠。 想想真是好慘痛的代價啊…… 是說你這麼恩怨分明的話, 那你有沒有想過, 看你這樣長期待業, 最痛苦,內心最慘痛的人是誰呢? 反正不會是我, 大概也不會是法官, 嘻嘻…… https://reurl.cc/xvxo2N 但最讓我慘痛的, 是下面推文的內容, 字字句句都刺痛了我的心, 我真的錯了, 不該用那些負面字眼貶低人的, 應該中立的陳述事實就好。 最後再提供你一個思考角度: 我是非常貪生怕死的人, 今天不要說什麼讓我崩潰, 或者讓我付出慘痛代價, 只要讓我感覺到有一點點危險, 基本上我就會投降了。 看看館長那次的衝突就知道, 我基本上是臉皮都不要, 直接跪在地上求饒。 所以看我對你的態度, 我有沒有崩潰,有沒有覺得慘痛, 答案應該很清楚了。 就像有人口口聲聲說我霸凌, 說我把他當獵物, 結果還是整天找我吵架, 這樣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的。 行為比語言更誠實, 但前提是你要有能力正確解讀啊。 我的第一代冤家firegsh , 應該也有和你交換過情報吧? 為什麼他退出後, 我沒有繼續鼓勵關心他呢? 因為我看人很準啊, 知道他是真的放下了, 我的關心影響極其有限。 但你不一樣, 你很需要被關心, 關心你的效果也很好, 只要你一直待業, 無法得到自己的理想職缺, 我的關心就會一直很有效果。 所以你不想被關心激勵的話, 和我在那邊吵架真的沒用, 自立自強,好好去找份工作證明自己, 才是最好的方法。 我不再有責任關心你, 你得到更多的自信和尊嚴, 愛你的人也真心感到快樂與驕傲。 win win win 三贏的局面喔, 誠心建議你參考看看。 雖然無論你選擇就業或待業, 我都有可以開心的地方, 但對你來說,肯定是就業會比較好, 你很聰明,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我是在玩什麼心理遊戲。 喔,對了, 還有一件事想告訴你。 其他人嗆狠話, 我可能還會害怕, 但你, 一個快40歲還沒有任何正職經驗的人, 你跟我嗆什麼狠話啊...... =.=

07/27 05:08, 1月前 , 8F
慘痛的代價:讓醫生賠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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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5:15, 1月前 , 9F
這人真的好可悲喔,常追著我的推文在後面吠,自以
07/27 05:15, 9F

07/27 05:15, 1月前 , 10F
為人肉到我說那個帳號是我的分身,還說我被前男友
07/27 05:15, 10F

07/27 05:15, 1月前 , 11F
怎樣,老哥你這種雙標仔真的很可憐,你過去在那邊
07/27 05:15, 11F

07/27 05:15, 1月前 , 12F
講我怎樣怎樣,等到你被真正的瘋狗E哥盯上就開始在
07/27 05:15, 12F

07/27 05:15, 1月前 , 13F
板上討拍說E哥霸凌你,笑死那你前面的所作所為就不
07/27 05:15, 13F

07/27 05:15, 1月前 , 14F
是霸凌別人喔,報應啦,嘻嘻,敢作敢當,討拍可恥
07/27 05:15, 14F
抗議,我不是瘋狗...... 我是友善的拉不拉多。 ※ 編輯: solumate (111.255.85.69 臺灣), 07/27/2024 07:18:14

07/27 07:30, 1月前 , 15F
所以成家立業了沒?
07/27 07:30, 15F

07/27 09:50, 1月前 , 16F
原先只是看戲,對12男持平態度,現在的感想同m大,
07/27 09:50, 16F

07/27 09:50, 1月前 , 17F
可悲。
07/27 09:50, 17F

07/27 10:03, 1月前 , 18F
夠了沒,不是你個版耶
07/27 10:03, 18F

07/27 11:58, 1月前 , 19F
個板?
07/27 11:58, 19F

07/27 14:00, 1月前 , 20F
所以立場對了 駐版就支持這種瘋狗行為 果然雙標仔
07/27 14:00, 20F

07/27 14:00, 1月前 , 21F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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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39, 1月前 , 22F
要怎麼比都40大齡了還對著不到30的女版友喊阿姨的
07/27 14:39, 22F

07/27 14:39, 1月前 , 23F
老阿北還駐版啊?
07/27 14:39, 23F

07/27 14:41, 1月前 , 24F
跟啃老族那位一樣喜歡當跟屁蟲是不是該去求助專業
07/27 14:41, 24F

07/27 14:41, 1月前 , 25F
心理資源啊?還是你是啃老族的分身?
07/27 14:41, 25F

07/27 14:47, 1月前 , 26F
抱歉 又戳到你的玻璃心了嗎?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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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4:47, 1月前 , 27F
看你推文感覺應該是6歲而已
07/27 14:47, 27F

07/27 15:07, 1月前 , 28F
都40老阿伯了就少點這種幼稚泥巴戰了吧老哥
07/27 15:07, 28F

07/27 17:04, 1月前 , 29F
聽起來超nerd
07/27 17:04, 29F

07/27 22:43, 1月前 , 30F

07/27 22:43, 1月前 , 31F
B8.html
07/27 22:43, 31F
文章代碼(AID): #1cexlZjq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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