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Re: 未婚-懷孕-條件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dobe)時間9年前 (2017/04/10 12:53), 9年前編輯推噓-1(2312)
留言1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沒有結過婚 也沒有過論及婚嫁的經驗 所以無法在協商這方面發表意見 抱歉了 我只有當過小孩 站在你的小孩的立場上 看完你的文章後 我只想問你跟你女友 你們真的準備好要共同扶養一個小孩了嗎? 我個人覺得這個未出世的小孩有點可憐 不知道他以後看到自己爸爸po的這篇文會不會想 1. 「爸媽不是想要我才生下我,好像只是不想墮胎才生下我」 2. 「房子如果不是登記在媽媽名下,媽媽他們覺得我就算死了也沒差」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但是生小孩是兩個家庭+一個無辜的人的事 除了想想房子要登記在誰名下之外 希望你也想想 你們是真的想要一起養育一個小孩長大成人? 還是只是受迫於傳統觀念 覺得都發生了 生下來再說? 我不是鼓勵墮胎 我想說的是 如果決定要讓小孩出生的話 請確保爸爸,媽媽,雙方家長都會好好照顧他,不要常常因為這種事情吵架,小孩很會有樣學樣。 ※ 引述《Trozy (藍)》之銘言: : 「修文」 : 大部分的回應我都有好好思考 : 只是部分版友的疑惑我有發新文回答了 : 但我仍希望能給雙方幸福 : 只是現在很頭痛女方的態度.. : -原文- : 先自我介紹 : 家裡經濟狀況小康 : 父母在鄉下地區共四間房子 : 我本身有穩定收入,工作地在台北 : 到明年約50K,之後穩定成長 : 女友是普通家庭 : 媽媽全職主婦 : 家計主要靠爸爸跟哥哥 : 女友也有穩定收入約30K,工作地高雄 : 基本上跟女友未來也有組成家庭的打算 : 只是這個月突然發現女友懷孕了 : 算時間的確是那陣子比較衝動沒做好防護措施造成的 :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也坦然接受 : 甚至帶點喜悅 : 進而開始準備未來的事情 : 首先告訴我父母 : 他們也是覺得該結婚就結婚 : 我自己決定就好老人家支持我 : 輾轉面對女方家長 : 一開始也是覺得不該走到這步 : 但經過溝通也是覺得不要拿掉孩子 : 該負的責任要有 : 只是結婚時不希望肚子有凸出來會被說話 : 希望三個月內搞定 : 所以我開始規劃求婚、結婚、結婚後生活。 : 父母也願意支援所有事情 : 包括新房子的頭期款 : 這件事我很開心的告訴女友請她不用擔心 : 但女友開了個條件 : 房子必須買在高雄 : 而且她媽媽也認為這樣比較好 : 我告訴他們 : 現在我工作在台北 : 新婚就買高雄對我來講 : 勢必造成結婚後沒辦法就近照顧懷孕的老婆 : 我希望她能上來台北 : 經過一番爭執對方也讓步了願意上來台北 : 後來 : 她媽媽突然打電話問我說 : 「阿姨有個私心,房子能不能買女友的名字?」 : 我說 : 「結婚後好像算共同財產吧?應該沒什麼差別,我是不介意啦!但之後再規劃。」 : 後來女友就打電話爆走說 : 「為什麼你這麼沒擔當,我媽對妳超不爽,我自己一個人,人生地不熟,退讓從高雄嫁去 : 台北,為什麼房子的名字不能買我名下,給我有個保障不行嗎?,還說什麼共同財產?你 : 台北,為什麼房子的名字不能買我名下,給我有個保障不行嗎?,還說什麼共同財產?你 : 這樣很自私你知道嗎?」 : 我說好我再給妳答案 : 畢竟三個月內要搞定,房子也還沒挑 : 這時房子登記誰名下我真的沒想那麼多 : 我煩惱的是結婚該有的禮俗 : 婚後老婆養胎的方式 : 產前產後的照顧 : 小孩未來的教育等等 : 但掛上電話想一想 : 從頭到尾我都想跟她談結婚的事情 : 規劃未來的事情該怎麼做比較好 : 起碼真正有個家庭的共識 : 卻因為房子的問題一直在吵 : 根本沒辦法討論下去 : 當然我知道問題出在對方媽媽身上 : 因為她一直灌輸我女友 : 要保護自己才不會吃虧的觀念 : 所以我女友才有房子想買高雄的想法 : 退而求其次就是買台北名字要是她的的想法 : 甚至這些事是她媽媽要求她跟我吵的 : 只是聽到這些事情的身邊朋友 : 都告訴我 : 「這個婚不能結」 : 想請問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F1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91800002.A.46E.html

04/10 13:19, , 1F
這顆受精卵已經開始有小劇場了
04/10 13:19, 1F

04/10 13:20, , 2F
請問你是國中生嗎? 交過女友嗎? 沒有建設性 倒是滿
04/10 13:20, 2F

04/10 13:20, , 3F
有故事性的
04/10 13:20, 3F

04/10 13:24, , 4F
這篇文要保留到小孩能理解的歲數,除非是有心人,不然不可能
04/10 13:24, 4F

04/10 13:29, , 5F
你這篇文實在很沒有建設性
04/10 13:29, 5F
雖然我不懂你們所謂的建設性定義是什麼 不過謝謝你們的建議

04/10 13:32, , 6F
有回文就很好了,大家不要那麼苛XD回文比我這種推文的有誠意
04/10 13:32, 6F

04/10 13:32, , 7F
多了XD
04/10 13:32, 7F

04/10 13:34, , 8F
其實,當父母的人都是第一次當父母,沒有人是準備好的~
04/10 13:34, 8F
是呀~但我認為有計畫的生跟不小心生還是有差別~我相信你是個好爸爸

04/10 13:34, , 9F
我和老婆是有計劃的去生子的,但現在老婆六個月了,我也不
04/10 13:34, 9F

04/10 13:35, , 10F
敢說我自己已經知道為人父,為人夫了~
04/10 13:35, 10F

04/10 14:10, , 11F
我覺得這篇的心態是最正確的 哪裡沒有建設性? 物質
04/10 14:10, 11F

04/10 14:10, , 12F
勝過親骨肉是什麼值得驕傲的心態嗎?
04/10 14:10, 12F

04/10 14:52, , 13F
現在就還沒講到照顧問題 前面就談不攏了
04/10 14:52, 13F

04/10 14:52, , 14F
他這篇對原PO有甚麼幫助??
04/10 14:52, 14F
希望爸爸想這種女友這種心態適不適合當媽媽 [1;31m→ pohy960: 是一顆喚回媽媽道德良知的受精卵呀! 04/10 1 5:49

04/10 16:38, , 15F
棟房子
04/10 16:38, 15F
※ 編輯: dobe (27.52.102.174), 04/10/2017 19:36:21

04/11 12:02, , 16F
婚姻價值應是人(小孩) 而非那一棟房子
04/11 12:02, 16F

04/11 12:02, , 17F
原po的思考角度很有建設性啊
04/11 12:02, 17F
文章代碼(AID): #1Owm_2Hk (Boy-Girl)
文章代碼(AID): #1Owm_2Hk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