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愛情 VS 各取所需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團團轉的蝦子)時間14年前 (2011/05/16 14:07), 編輯推噓47(481313)
留言362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其實看完這些文章後有個問題 我有一個朋友的感情苦惱,就叫她小P吧 她將自己的處女獻給男友 但是她的男友卻是經驗豐富 小P很不甘心 憑什麼她的處女給了男友 男友的處男卻不是她的 就在這時候,小P周遭出現了一個帥哥 帥哥給了小P 青澀戀愛的感覺 並且表示願意做小三 不會破壞小P與男友的感情 小P很愛她的男友 她認為倆人心靈契合有切不斷的緣分 但是小P又不甘心 自己的生命裡只有一個男人 無法比較 畢竟男友可是前前後後好多個女人 自己卻只吃過男友一個 那麼小P是否能夠說服男友接受小三呢? 這樣的愛情也算是各取所需吧 畢竟小P的處女給了正牌男友 PS.小P的真愛是她的男友 理性 勿戰 無暗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99.29 ※ 編輯: iaia6 來自: 125.232.99.29 (05/1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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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昨天的故事好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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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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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scraft大人應該會鼓勵三情相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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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話 還蠻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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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還是三情相悅啦! 都同意的話沒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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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得提醒你,男生自尊比女生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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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實世界總是女人較能容忍一男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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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一女多男的男生這種通常是把女生當發洩對象不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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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臉要錢的。畢竟男女大不同,看社會新聞就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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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scraft大人認為您1男劈2女是OK的,因為女生願意讓自己男人找小三 而1女劈2男,男人只是當女生發洩對象或是來騙錢就是了 原來如此啊~! 您的道德觀真是照性別上下移動呢 XDDDD 但是我要實際的告訴Pitscraft大人 且不論道德(反正您的道德標準會移動) 就生理學上來說 1男劈N女是不合理的 因為男人無法同時滿足N個女人 開後宮的男人 背後一定是一堆怨婦+找不到伴侶的怨男 隨著時間增加 那男人的能力會越來越下降 況且男人壽命平均低於女人 對女人來說 男人的折損率比自己還要快 還讓一個小三過來分 這不是活生生的在逼大老婆找外遇嗎? 大老婆外遇了 小三也可能玩膩了 最後男人可能會是一場空喔 畢竟三情相悅已經不是自尊問題 而是實際上的需求問題了 這樣的解釋,不知道有自尊的您是否聽的懂 自尊首先必須知廉恥 人自重後人重之 啊?如果您還有自尊可言的話 煩請您儘速將真相告訴您的女友 放您女友自由 竊以為您女友沒有看男人的眼光 所以老是遇到想劈腿的男人 可以將您女友手機或MSN 提供給在下 在下會介紹專情/負責/不跳針對象給她 您與小三可謂郎柴女冒 天做之何 祝您早日雙宿雙飛 PS.錯字請勿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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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點也不理性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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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才會沒注意到新聞大多是不接受一男多女,只會把少數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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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對多才是比較多數例子,看換妻俱樂部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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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這種極端到不行的例子當通例說服人 了不起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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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他會告你辱罵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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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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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告的話,就把這件事鬧上新聞,如此一來對p沒好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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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 上無洩個資 下無指名誹謗 PTT版BG版上假設一下有犯啥律例了嘛? 請別擔心,毫無壓力 ※ 編輯: iaia6 來自: 125.232.99.29 (05/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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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就算不是當事人一樣可以告,他有經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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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言語還算OK,而diess罵人的那些字眼,很明顯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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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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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scraft大人 我的言語只是一般社會上的道理 毫不足以掛齒 我相信您父母會比我講的更好 對了,您有告知您父母三情相悅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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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你說了算 ?? 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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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ia6 來自: 125.232.99.29 (05/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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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寫的清清楚楚呀! 自己不會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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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沒經驗就是沒經驗,這樣罵早就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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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罵到po文者才出事,也就是po文者提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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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版主還沒上站收信,我先喝咖啡好了,反正有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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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開本尊出來啦 你這樣跟鬧板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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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這種免洗來鬧板 真的是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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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寫的很明,你罵人的情況一般是會被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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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aia6大大 他要是敢說就不會開這種免洗上來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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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版規也是看人執行的啦!等版主判吧!反正不行還有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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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快就打預防針 挖賽 果然是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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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替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結果鋪好路 打悲情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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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自己感情問題都處理不好 不會去管孩子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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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說一切自己負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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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9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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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證他一定會這樣否人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然後跟法官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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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你給玩就好了 朝令夕改 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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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該別人什麼舉證不舉證.這根本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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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同學上來講二句話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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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過系列文被砍了,但文章作者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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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別人舉證都不是舉證,一切他一句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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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有人去照超音波了耶 所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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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同學說過不只兩句話,已經說出不排除用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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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隨便說一個被刪文的id是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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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 那是人家的事 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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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走法律途徑是人家的事 你一直亂版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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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文翻過我只有看到你被反覆打臉而已(你看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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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証責任的問題自己去法律版問,無罪者還要自証無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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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是你個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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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阿 那你要怎麼證明他是那位同學?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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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去告啊,請去走法律途徑,不要只會在這威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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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確定它是那位同學 那你要怎麼證明你是對的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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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你沒有辦法證明你是無罪者啊 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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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今天條子路上把你抓走說你是強暴犯,法官請你証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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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fun10731他是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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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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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不是說 說自己是對的 要先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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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ayxuw他是法務部長,相不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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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今天的case是你說人家舉證錯 那請證明你的說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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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他人是XX,請先証明他是,這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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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舉報錯 我為何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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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 人家說要走法律途徑 你該啥?跟你說話真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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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都是靠跳針迴圈躲避自己要舉證和告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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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認為你就是潘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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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就告,沒在怕連證據都不敢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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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說那是那位同學發文的 那你請先證明他是那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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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根本告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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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證明我在說他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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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要說他人是XX,本來就要先有証據,怎把責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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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沒証據就亂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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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常識問題 自己去法律版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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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有證據發文的就是那位同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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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腦羞就放大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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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FCup說某id就是某同學...我只知道那ID有出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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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7:56, , 362F
FCup站內信人肉出的id有上來發文,就這樣
05/16 17:56, 362F
文章代碼(AID): #1DqByVvM (Boy-Girl)
文章代碼(AID): #1DqByVvM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