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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uarius ]
討論串[問題] 關於 板規3.0 第一、四、七條的疑問
共 11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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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點看不懂= =. 妳在亂什麼.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一種原則. 叫做"便宜原則". 沒錯你說的對你想搞清楚所有的規範. 但是版主執法應該也要有他的裁量空間吧. 這應該是屬於版主的裁量權. 就像你闖紅燈 "你應該不會跟警察說" "我闖紅燈了 請開我單吧". 而是會請警察不開你單阿. 當不開你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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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一開始我也覺得T大是來鬧的. 也覺得他吵版規,很囉唆。. 因為基本上除了小白之外,一般人也蠻少觸犯版規的. 我不太懂得便宜原則跟行政裁量權. 但我覺得T大應該是想把「闖紅燈」的那條線找出來而已. 以免以後踩到或是越過一丁點. 雖然我真的覺得T大講很多很囉唆. 版規若是一堆規矩也超級麻煩,以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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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 就當作潛水久了想要參與一下吧. 其實版規定的應該說就非常大眾化. 許多版都是這樣訂製的. 可是水瓶是個怪咖.......... 所以這邊有點互相牴觸吧. 第一條說的-> 跟本版無關 <- 光是這句話就太模糊了. 我覺得有時候只是順從水瓶的本性想要分享東西----->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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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請問"注音文"的定義為何?. 注音文指的是列舉出來的狀況,若使用語助詞 ㄉ/ㄌ/ㄟ/ㄝ/ㄜ/ㄣ. 卻不以國字的 的/了/欸/耶/婀/呃/嗯 替代使用,就違反了板規第四條. 而其他狀況.若使用注音符號做為狀聲符號使用,. 則不在此版本(板規3.1)之限制範圍...是嗎?. 考慮到使用中文的閱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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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我不怪你,我不是在亂,只是希望對板規可以認知得更清楚一些. 第一、. 同意板主有他的裁量空間,但是我相信對於語意不清楚的板規,大家都有發問的權利. (就如同當初所說,大家若對於板主編纂精華區的工作有疑問時,應該可以在板上公開. 發問,請板主解釋或是改善,而得到共識). 至於板主有沒有解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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