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退文水桶公告

看板AllTogether (O2氧氣)作者 (cellr)時間1年前 (2022/07/27 22:48), 1年前編輯推噓4(6222)
留言30則, 10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82/238 (看更多)
1 + 7/26 aming73 □ [徵女] 高雄1-2年想結婚的請進 (AllTogether) 4.2 未列出徵求對方條件,刪文禁言7日 徵求條件需打在文內 1 + 7/27 donut153205 □ [徵女] (AllTogether) 1.7 發表文章需要與板旨相符,刪文禁言15日 依據以下兩篇文章認定已婚非單身: https://www.pttweb.cc/bbs/Wanted/M.1654955145.A.0D1 https://www.pttweb.cc/bbs/Wanted/M.1655015472.A.FF4 2.4 空白文,刪文禁言15日 3.4 利用修改文章,刪改他人留言,退文禁言90日 合併退文禁言120日 1 + 7/27 shylove □ [徵女] 今天台中衝嘉義吃SMOKIN…(AllTogether) 4.2 未列出徵求對方條件,刪文禁言7日 1 + 7/27 su602744 □ 情侶都是從朋友當起 (AllTogether) 2 + 7/27 su602744 □ [徵女] 情侶都是從朋友當起 (AllTogether) 3.3 一人七天一篇文章,退文禁言30日 1 + 7/27 Latte7 □ [徵女] 台北/新竹/台中 穩定交往 (AllTogether) 3.5 不開放代徵,退文禁言15日 1 + 7/27 cindy0114 □ [徵女] 終結吧!單身 (AllTogether) 3.5 不開放代徵,退文禁言15日 該使用者於站內信坦承幫弟弟代徵 這邊要告誡一下, 在對方「未公開」發布家庭情形時, 隨意在底下推文寫出來的話, 一樣以違反板規2.8洩漏個資處分喔! https://www.lhu.edu.tw/pims/add2.htm 代 號 家庭情形: C○二一 家庭情形。 例如:結婚有無、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 前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結婚之日期、子女之人數等。 如果發生以上情形,板主群可先行處分, 嗣後等被處分人站內信提出公開證據時,再取消水桶。 -- 「支持我一生的信念有三:知識、情愛、和對人類無可抑遏的憐憫。」 - 羅素.哲學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85.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llTogether/M.1658933285.A.3DC.html ※ 編輯: pinpo (106.107.185.60 臺灣), 07/27/2022 22:54:39

07/27 23:16, 1年前 , 1F
請問版大,之前有一個斯文憂鬱哥,在
07/27 23:16, 1F

07/27 23:16, 1年前 , 2F
本版徵文時,底下的鄉民就公開疑似憂
07/27 23:16, 2F

07/27 23:16, 1年前 , 3F
鬱哥的分身帳號,這樣是不是也構成2.8
07/27 23:16, 3F

07/27 23:16, 1年前 , 4F
呢?
07/27 23:16, 4F
分身帳號為公開資訊, 不罰。

07/27 23:25, 1年前 , 5F
所以我在推文寫學歷、有老婆、有男友
07/27 23:25, 5F

07/27 23:25, 1年前 , 6F
也會違反2.8嗎?
07/27 23:25, 6F
重點是「是否為公開資訊」, 例如google查得到的、曾經發文過寫出來的; 就像這次是使用者在它板發表自己非單身, 或者是有寫過他自己的學歷狀態, 這樣就不違反個資法的部份。 要注意,「感情狀態」並不在個資法的範疇。

07/27 23:27, 1年前 , 7F
你看最後一行 如果怕桶 要先存證信函也..
07/27 23:27, 7F

07/27 23:30, 1年前 , 8F
了解:)
07/27 23:30, 8F

07/27 23:30, 1年前 , 9F
可是版大附的網站,「網路平臺申請之
07/27 23:30, 9F

07/27 23:31, 1年前 , 10F
帳號」確為個人資料之類別,如果在推
07/27 23:31, 10F

07/27 23:31, 1年前 , 11F
文隨便公開分身帳號,應該也屬於洩漏
07/27 23:31, 11F

07/27 23:31, 1年前 , 12F
個資吧?
07/27 23:31, 12F
這是之前小組長的指示, 有沒有法源依據我不清楚, 有答案我會在這篇修改。

07/27 23:42, 1年前 , 13F
再麻煩版主釐清這個答案了,我覺得公
07/27 23:42, 13F

07/27 23:42, 1年前 , 14F
開他人的分身帳號真的很沒品...尤其是
07/27 23:42, 14F

07/27 23:43, 1年前 , 15F
另一位版主帶頭幹這種事...
07/27 23:43, 15F

07/27 23:55, 1年前 , 16F
在啦ㄍ
07/27 23:55, 16F
好辣

07/27 23:56, 1年前 , 17F
帳號及IP都是PTT上公開資訊
07/27 23:56, 17F

07/28 00:12, 1年前 , 18F
我很喜歡找他人的分身帳號啊,我很有品
07/28 00:12, 18F

07/28 00:15, 1年前 , 19F
公開分身帳號怎麼了 不要做有鬼的事
07/28 00:15, 19F

07/28 00:16, 1年前 , 20F
就沒事阿
07/28 00:16, 20F

07/28 00:16, 1年前 , 21F
對 你覺得 XDD
07/28 00:16, 21F

07/28 00:21, 1年前 , 22F
所以老闆阿 我剛水球你那篇沒問題嘛?
07/28 00:21, 22F

07/28 01:00, 1年前 , 23F
公開分身帳號是好事啊,提醒女生保護
07/28 01:00, 23F

07/28 01:01, 1年前 , 24F
自己,很好啊
07/28 01:01, 24F

07/28 09:49, 1年前 , 25F
翻譯:主帳已婚交友NO但小帳約炮OK
07/28 09:49, 25F

07/28 09:50, 1年前 , 26F
公告大約炮時代來臨
07/28 09:50, 26F
你可以提出他人約炮證據, 我會依據板規3.6內含性、色情相關之徵友處分, 不代表板務默許小帳約炮OK,OK?

07/28 18:52, 1年前 , 27F
板主好棒!!
07/28 18:52, 27F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2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 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若明顯指出A為該人姓名,足以識別他人身份。 → 處罰 僅說明A為B分身帳號,並無透漏他人真實資料。 → 不罰(因為這樣也不知道他是誰) 大guy4John ※ 編輯: pinpo (106.107.185.60 臺灣), 07/28/2022 21:09:47

07/28 21:40, 1年前 , 28F
就算拿出鋼彈仔結婚照還約砲的證據
07/28 21:40, 28F

07/28 21:41, 1年前 , 29F
也是笑你不敢封號啦
07/28 21:41, 29F

07/28 22:35, 1年前 , 30F
好奇被樓上笑不敢會怎樣??????
07/28 22:35, 30F
文章代碼(AID): #1YuL0bFS (AllTogether)
文章代碼(AID): #1YuL0bFS (AllTogether)